湖北随县柳林镇洪灾责任人受到处理
新华社武汉8月27日电(记者 喻珮 侯文坤)湖北随县柳林镇“8.12”极端强降雨引发山洪灾害,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日前,湖北省纪检监察机关经过认真调查,对履职不力、失职失责的相关责任人进行追责问责,分别给予党纪政务处分。
这次山洪灾害由特大暴雨引发,随县柳林镇为此轮极端强降雨中心,8月11日20时至12日20时,柳林镇24小时雨量达519毫米,最大6小时降雨量达463毫米。
记者27日从湖北省纪委获悉,针对防灾救灾中暴露的思想麻痹、作风不实、防汛部署不落实、预警响应不及时、避险措施不到位等问题,纪检监察机关分别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其中,给予随县县委书记陈武党内严重警告、政务记大过处分,免职;分别给予随县县委副书记、副县长、代理县长黄宗超,随县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刘银洲党内严重警告、政务记大过处分,免去现任职务,按有关规定履行免职程序;给予柳林镇党委书记张长安留党察看、撤职处分;给予柳林镇党委副书记、镇长程立军撤销党内职务、政务撤职处分。
随州市及随县应急管理局、水利和湖泊局主要负责人,随县县委县政府相关责任人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政务记大过或诫勉等处分。
责成随州市委、市政府及其主要负责人等分别向省委、省政府作出书面检查。 (B)(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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