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开放40年全州教育事业大事记
1980年,省、州政府不再下达教育事业费控制指标,由州、县财政分列各级教育事业费预算定额数,实行预算包干。中央对少数民族的教育补助不再单列项目下达,由地方财政包干数内统筹安排解决,以及从国家对少数民族地区的各项补助费中安排一定比例的款额,用于解决少数民族教育的特殊需要。阿坝州从是年起,每年安排中央补助的25%用于州县普通教育学校的校舍建设及中、小学民族重点班(或寄宿制学校、班)的开支。
1981年,根据四川省(1980年)116号文件中关于“文化和教育分开”的精神,阿坝州委决定裁撤州文教局,分设为州文化局和州教育局。教育局专事全州教育事业诸项工作管理。
1983年,成立阿坝州教育学会
1984年,全州各小学按教育部发出的《关于全日制六年制小学教学计划的安排意见》,分别实施《全日制六年制城市小学教学计划(草案)》和《全日制六年制农村小学教学计划(草案)》。
1985年,阿坝州小学改制工作完成(由五年制改为六年制)。高中学制由2年改为3年。
1986年,第六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并规定“自1986年7月1日起施行”。《义务教育法》的颁布,确定了在全国实行九年义务教育的制度。阿坝州各级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广泛深入地开展贯彻《义务教育法》的宣传工作。
1989年11月19日,阿坝州加上1988年实现普及初等教育的34个乡(镇),已有52个乡(镇)普及了初等教育。
1995年根据中共阿坝州委、州政府《关于贯彻落实<纲要>加强和发展全州教育工作的决定》,教委修订了《阿坝州实施九年义务教育的意见》、《阿坝州职业技术教育发展规划》和《阿坝州关于基本扫除青壮年文盲的实施意见》报州政府。并制定下发了《阿坝州普及九年义务教育检查验收细则》(试行)的通知和《阿坝州人民政府关于一九九五年教育工作目标管理考核的通知》。同时,编写出版了中、小学德育教材,供各学校使用。
2008年,阿坝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阿坝州农村义务教育两免一补资金使用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
2009年,实施藏区“9+3”免费教育计划,积极组织实施州内初中毕业和未升学的高中毕业生到内地免费接受职业教育。
2013年,颁布实施了《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教育条例》,以立法形式明确了阿坝州应当基本普及学前教育和高中阶段教育,巩固提高九年义务教育成果,在全国民族地区率先实施十五年义务教育。
2015年,汶川、理县、九寨沟、茂县县域内义务教育均衡发展顺利通过国家督导评估。
2016年,金川、小金、马尔康市县(市)域内义务教育均衡发展顺利通过国家督导评估。
2017,红原、松潘、黑水县域内义务教育均衡发展顺利通过国家督导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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