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坝州住房公积金2017年年度报告
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人民银行《关于健全住房公积金信息披露制度的通知》(建金〔2015〕26号)的规定,经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现将阿坝州住房公积金2017年年度报告公布如下:
一、机构概况
(一) 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有30名委员,2017年召开1次会议,审议通过的事项主要包括: 1.阿坝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6年工作总结及2017年工作计划;2.阿坝州住房公积金2016年年度报告;3.阿坝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增加住房公积金委托银行的请示;4.阿坝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建立短期融资机制的请示;5.阿坝州财政局关于2016年度住房公积金提取保障性住房补充资金分配方案。
(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为阿坝州人民政府直属的不以营利为目的的事业单位,设 5个科,14个管理部。从业人员87人,其中,在编67人,非在编 20人。
二、业务运行情况
(一)缴存:2017年,新开户单位118家,实缴单位1914家,净增单位100家,新开户职工0.51万人;年内缴存职工总人数7.70万人,较上年增加0.77万人;全年缴存额16.30亿元,同比增长23.48%。2017年末,缴存总额86.09亿元,同比增长23.33%;缴存余额42.12亿元,同比增长18.29%。
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业务的银行6家,比上年增加3家。
(二)提取:2017年,提取额9.78亿元,同比下降7.57%;占当年缴存额的60.03%,比上年减少20.13个百分点。2017年末,提取总额43.97亿元,同比增长28.61%。
(三)贷款:
1.个人住房贷款:贷款最高额度为“三个不超过”(即不超过购房总价款的80%、不超过抵押房屋评估价值的70%、月还款额不超过家庭收入的60%)后确定的数额。
2017年,发放个人住房贷款0.26万笔9.98亿元,同比分别下降4.87%、0.64%。
2017年,回收个人住房贷款2.93亿元。
2017年末,累计发放个人住房贷款1.40万笔39.05亿元,贷款余额29.47亿元,同比分别增长22.37%、34.34%、31.50%。个人住房贷款余额占缴存余额的69.96%,比上年增加7.03个百分点。
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银行4家,比上年增加1家。
2.住房公积金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贷款:无
(四)购买国债:无
(五)融资:无
(六)资金存储:2017年末,住房公积金存款12.49亿元。其中,活期1.28亿元, 1年以上定期11.21亿元。
(七)资金运用率:2017年末,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余额、项目贷款余额和购买国债余额的总和占缴存余额的69.96%,比上年增加7.03个百分点。
三、主要财务数据
(一)业务收入:2017年,业务收入13700.94万元,同比增长13.14%。存款利息5335.26万元,委托贷款利息8365.42万元,其他0.26万元。
(二)业务支出:2017年,业务支出7933.04万元,同比增长9.37%。支付职工住房公积金利息5377.15万元,委托贷款手续费380.63万元,其他2175.26万元(含孳息分配金额2169.19万元)。
(三)增值收益:2017年,增值收益5767.90万元,同比增长18.77%。增值收益率1.48%,比上年下降0.44个百分点。
(四)增值收益分配:2017年,提取贷款风险准备金2946.60万元,提取管理费用652.11万元,提取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2169.19万元。
2017年,上交财政管理费用594.89万元。上缴财政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2019.91万元。
2017年末,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12198.36万元。累计提取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17342.47万元。
(五)管理费用支出:2017年,管理费用支出447万元,同比下降29.70%。其中,人员经费184万元,公用经费247.14万元,专项经费15.86万元。
四、资产风险状况
(一)个人住房贷款:2017年末,个人住房贷款逾期额0万元,逾期率0‰。
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按(贷款余额)的1%提取。2017年,提取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2946.60万元,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未核销呆坏账。2017年末,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12198.36万元,占个人住房贷款余额的4.14%,个人住房贷款逾期额与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的比率为0%。
(二)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试点项目贷款:无
(三)历史遗留风险资产:无
五、社会经济效益
(一)缴存业务:2017年,实缴单位数、实缴职工人数和缴存额同比分别增长5.51%、11.18%和23.43%。
缴存单位中,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占80.20%,国有企业占7.37%,城镇集体企业占1.52%,外商投资企业占0.10%,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占2.77%,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占4.81%,其他占3.23%。
缴存职工中,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占79.26%,国有企业占13%,城镇集体企业占1.84%,外商投资企业占0.02%,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占3.04%,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占1.66 %,其他占1.18%;中、低收入占97.93 %,高收入2.07%。
新开户职工中,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占68.75%,国有企业占14.23%,城镇集体企业占1.07%,外商投资企业占0.18%,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占7.48%,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占4.18%,其他占4.11%;中、低收入占97.97%,高收入占2.03%。
(二)提取业务:2017年,2.42万名缴存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9.78亿元。
提取金额中,住房消费提取占85.72%(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占45.90%,偿还购房贷款本息占33.63%,租赁住房占6.19%);非住房消费提取占14.28%(离休和退休提取占10.30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提取占0.08%,户口迁出本市或出境定居占1.65%,其他占2.25%)。
提取职工中,中、低收入占97.22%,高收入占2.78% 。
(三)贷款业务
1.个人住房贷款:2017年,支持职工购建房26.53万平方米,年末个人住房贷款市场占有率为98.00%,比上年增加(减少)1.2个百分点。通过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可节约职工购房利息支出23000.00万元。
职工贷款笔数中,购房建筑面积90(含)平方米以下占18.13%,90—144(含)平方米占76.30%,144平方米以上占5.57%。购买新房占75.40%(其中购买保障性住房占4.76%),购买存量商品住房占17.35%,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占1.44%,其他占5.81%。
职工贷款笔数中,单缴存职工申请贷款占23.31%,双缴存职工申请贷款占76.69%。
贷款职工中,30岁(含)以下占30.68%,30岁—40岁(含)占38.52%,40岁—50岁(含)占25.81%,50岁以上占4.99%;首次申请贷款占87.76%,二次及以上申请贷款占12.24%;中、低收入占98.22%,高收入占1.78%。
2.异地贷款:2017年,发放异地贷款1649笔71412.7万元。2017年末,发放异地贷款总额202469.71万元,异地贷款余额180125.19万元。
3.公转商贴息贷款:无
4.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试点项目贷款:无
(四)住房贡献率:2017年,个人住房贷款发放额、公转商贴息贷款发放额、项目贷款发放额、住房消费提取额的总和与当年缴存额的比率为114.06%,比上年减少35.02个百分点。
六、其他重要事项
(一)当年机构及职能调整情况、受委托办理缴存贷款业务金融机构变更情况。
一是将中心政策法规科更名为政策法规稽核科;二是减少中心监察室;三是增加阿坝州农村信用联社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邮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分行和成都银行阿坝分行为阿坝州住房公积金委托银行。
(二)当年住房公积金政策调整及执行情况。
修订出台了《阿坝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办法、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和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办法(修订)》;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按照阿坝州人民政府公布的2017年度全州最低工资标准和阿坝州统计部门公布的2016年度全州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三倍,确定2017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下限和上限,执行5%—12%的缴存比例。当年执行住房公积金存款利率为一年期定期存款基准利率1.5%;贷款利率为5年及以下2.75%,5年以上3.25%。
(三)当年服务改进情况。
增设了住房公积金双语、绿色和延时服务窗口;接通了全国异地转移接续平台;完成了阿坝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综合服务平台建设工作,并通过住建部和四川省检查验收;完善了门户网站、12329短信、手机APP等服务渠道和方式。
(四)当年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及职工所获荣誉情况。
2017年,阿坝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被中共阿坝州委、阿坝州人民政府评为州级最佳文明单位;阿坝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州政务中心窗口被四川省房协住房公积金管理分会评为2016年度优质服务窗口;阿坝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被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评为2016年全省住房公积金贷款无逾期单位;阿坝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缴存工作获得2016年全省住房公积金缴存第八名;阿坝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个贷率获得2016年度全省住房公积金个贷率第五名;荣获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17年度住房城乡建设工作目标绩效考核二等奖;中心主任胡培柱同志被四川省房协评为全省先进个人,中心信贷科王维桥同志荣获四川省巾国建功标兵称号,阿坝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易志勇等14名同志被四川省房协评为先进工作者;理县管理部何林莲同志在阿坝州2017年“七一”表彰中荣获“优秀共产党员”荣誉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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