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林业和草原局公示
四川贡杠岭省级自然保护区位于阿坝州九寨沟县境内。为提升和完善震后九寨沟县旅游基础服务设施,经九寨沟县发展和改革局批准,九寨沟县文旅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拟在四川贡杠岭省级自然保护区实验区内实施九寨沟县特色民宿及自驾营地建设项目,该项目为九寨沟地震灾后重建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道路0.1571hm2(314.2m)、人行道0.1482hm2(988.1m)、路沿石1690m(不新增占地)、集散广场0.0578hm2、营地区绿化2.0029hm2、公共厕所0.0129hm2,及给排水、路灯、雨水、强弱电等管网工程,项目永久占地不超过2.38hm2。经我局核实,该项目手续不全,已先行动工修建,九寨沟县森林公安局已对相关单位进行了行政处罚,此次公示为补办进入自然保护区行政许可。
目前,该项目对四川贡杠岭省级自然保护区自然资源、自然生态系统和主要保护对象影响评价等前期工作已经完成。项目业主九寨沟县文旅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承诺将严格按照国家和四川省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生物多样性影响评价报告的要求,在该工程建设和运营期间采取严格的自然生态保护措施,尽可能减少项目建设和营运对贡杠岭省级自然保护区内大熊猫等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资源和自然生态环境的负面影响。
九寨沟县特色民宿及自驾营地建设项目的建设和运营涉及四川贡杠岭省级自然保护区以及社会公众的利益,为体现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接受社会公众对四川省自然保护区管理工作的监督,维护九寨沟县特色民宿及自驾营地建设项目利益相关者的权益,现特对该项目补办行政许可意向进行公示。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来信、来电或来访,对该建设项目发表意见、建议或反映问题。
本工程相关资料可在四川省林业和草原网站政务公开“公告公示” 栏(网址:http://lcj.sc.gov.cn/scslyt/gsgg/nlist.shtml)查阅。
一、公示日期:2020年5月13日—2020年5月26日(10个工作日)
二、受理电话、电子邮件地址和通信地址:
1.四川省林业和草原局
电话(传真):028—87505339
电子邮件:365219155@qq.com
通讯地址:成都市人民北路一段15号 (邮编:610082)
四川省林业和草原局自然保护地管理处
2.阿坝州林业和草原局
电话(传真):0837—2822573
电子邮件:504954677@qq.com
通讯地址:马尔康市团结街59号(邮编:624000)
阿坝州林业和草原局自然保护地管理科
四川省林业和草原局
2020年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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