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烟头烧掉2119公顷草原 阿坝“2·12”草原火灾案判了,3年!
庭审现场,被告人泽让甲(上)
2月12日13时许,四川阿坝红原县瓦切镇发生草原大火,致使2000余公顷草原过火。数百名救援人员进行了72个小时的扑救,大火最终被扑灭。经公安机关侦查,该起草原火灾系当地牧民吸烟后烟头处理不当导致。
红星新闻记者从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获悉,3月11日上午10时,该案在四川阿坝红原县人民法院经网络远程方式公开开庭审理。记者观看了此次全程直播,经过2个小时的审理,被告人泽让甲被判犯失火罪,获刑3年。
草原大火
被告人犯失火罪 被判有期徒刑3年
2月12日13时许,四川阿坝红原县瓦切镇发生草原大火,致使2119公顷草原过火。后经公安机关侦查,在火灾现场起火位置发现了烟头,并于2月16日将嫌疑人泽让甲抓获。经审讯,嫌疑人泽让甲当日在现场放牧,吸烟后未将烟头熄灭,引发大火。
3月11日上午,四川阿坝红原县人民法院对该案进行了审理。该案适用简易程序,通过网络远程方式进行,并通过网络进行了直播。
根据公诉机关起诉书所述,被告人泽让甲29岁,2020年2月12日在红原县瓦切镇省道301线827路牌向东18KM沟口处,因吸烟后烟头处理不当,导致红原县瓦切镇唐日村、色永村和日干村的草场发生草原大火。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泽让甲吸烟烟头处理不当,过失致草原火灾,造成严重后果,危害公共安全,且其系成年人,长期生活在牧区,应当知晓吸烟可能引发草场起火,但盲目自信,认为不会引发火灾,造成草原大面积过火,数十户当地牧民生活受到严重影响,其行为应以失火罪追究刑事责任。不过,在火灾发生后,被告人泽让甲主动扑救,认罪认罚,态度良好,其行为可以酌情减轻处罚。
后经法院审理宣判,被告人泽让甲过失致草原大火,过火面积达2119公顷,造成严重后果,危害公共安全,构成失火罪,鉴于其归案后如实供述,认罪认罚,主观恶意小,可酌情从轻处罚。法院判处被告人有期徒刑3年。
被告自述
将烟头丢到一堆积雪上
没想到会引发大火
在法庭上,面对公诉机关及法庭的询问,被告人泽让甲介绍,当天火灾发生时只有自己一个人在现场,当时正在放牧。自己确有抽烟,在抽完烟后,将烟头丢到了一堆积雪上,之后便离开了,没有注意是否彻底熄灭掉。
而后不久,草场起火,在天气及风势的影响下,火势蔓延迅速。泽让甲称,自己在见到草原起火后,也第一时间参与到了扑救当中,帮助后续到来的救援人员灭火。“没有想到会有这么大的火,当时因为忙着扑救,也就没有及时报警,没想到会这么严重。”
而对于公诉机关的指控,泽让甲表示,自愿认罪认罚,并对自己的犯罪行为没有异议,“确实也是自己的过失,愿意接受法律的惩罚”。
泽让甲说,这次失火是自己的大意导致,给广大的人民群众、救援人员带来了很多的不便。他表示道歉,希望得到原谅。对于法庭的判决,泽让甲当庭表示不上诉。
红星新闻记者 杜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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