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贡全面推进“枫桥式司法所”建设
本报讯(彭秀英 记者 郭建民)日前,自贡市召开“枫桥式司法所”建设工作推进会。会议要求,全市要学习荣县“枫桥式司法所”建设工作经验,全面推进自贡市“枫桥式司法所”建设落地见效。
会前,来自全市司法行政系统的干警实地考察了省级“枫桥式司法所”——荣县司法局双古司法所、荣县诉前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据了解,双古司法所是省级规范化司法所,也是全省首批被表彰的省级“枫桥式司法所”;荣县诉前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是全市成立的第一个诉前纠纷人民调解组织,自2020年6月成立来已调解案件183件,涉及金额600余万元,调解成功率86.89%。
会上,各区(县)司法局、高新区社管局就“枫桥式司法所”建设工作进行了交流发言。自贡市司法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唐忠明回顾总结了全市近两年在司法所基础设施建设、规范化建设、“枫桥式司法所”建设的工作经验。
唐忠明表示,要把建设“枫桥式司法所”,作为提升司法所规范化建设质量的有利契机,创新工作思路,拿出过硬举措,强化保障措施,力争早日建成一批经验成型、做法独特的“枫桥式司法所”。要充分发挥司法所职能作用,不断提高基层公共法律服务水平,担负起推进基层法治建设的职责使命,夯实基层基础,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为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作出新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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