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官化解4年房屋执行纠纷
本报讯(李秋红)“4年了,我和我儿子的心终于能放下了,多亏了你们。”近日,90岁高龄的老人罗某某带着自己50多岁的聋哑儿子罗某强来到高县检察院,一定要将锦旗送给检察官。
2017年,高县法院在执行张某某与罗某忠(罗某强弟弟)交通事故纠纷案时,案外人罗某强情绪激动,认为被执行房屋属本人所有,并对此提出执行异议。法院作出执行裁定书,裁定驳回异议请求。后高县检察院在调查中发现,执行裁定书存在适用法律错误的问题,遂向高县法院送达了检察建议书。
收到检察建议书后,高县法院启动执行异议诉讼程序,后因为证据不足,罗某强败诉。无奈之下,罗某强再次来到高县检察院,检察官耐心倾听了他的苦衷,并为他提供法律服务和司法救助。为彻底解决矛盾纠纷,高县检察院积极联系罗家人筹钱为罗某忠向张某某支付赔偿款,4年后,罗某忠与张某某交通事故终于执行完毕,高县法院将被执行房屋返还给了罗某某和罗某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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