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高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0年度股东大会的公告
四川高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县农商银行”)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定召开高县农商银行2020年度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会议基本情况
(一)会议时间:2021年6月25日(星期五),会期半天
(二)股东及代理人登记入场时间:上午8:30—9:00
(三)会议正式开始时间:上午9:10
(四)召开方式:现场会议
(五)会议召集人:本行董事会
(六)会议地点:高县碧海大酒店二楼中会议室(高县庆符镇滨江西路149号)
(七)会议出席(列席)人员:截至2021年6月4日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及委托代理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嘉宾及其他有关人员。
二、会议议题
1.审议第二届董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第二届监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第三届董事会董事、监事会非职工监事选举办法
4.审议关于提名第三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5.审议关于提名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的议案
6.选举第三届董事会董事、监事会非职工监事
7.审议董事会2020年度工作报告
8.审议监事会2020年度工作报告
9.审议2020年财务决算报告
10.审议2020年利润分配预案
11.审议2021年财务预算方案
12.审议2020年非执行董事薪酬分配方案
13.审议2020年非职工监事薪酬分配方案
14.听取监事会对董事会、监事会及高级管理层及其成员2020年度履职评价报告
15.听取2020年度关联交易情况专项报告
16.听取2020年度三农金融业务开展情况的报告
17.依本行章程规定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其他临时提案(如有)
三、会议登记
(一)登记时间:2021年6月7日至2021年6月20日(节假日除外),每天9:00—12:00、14:30—17:00,逾期未登记视为放弃本次股东会的参会权与表决权。
(二)登记地点:本行董事会办公室及辖内各营业网点。
(三)登记方式:拟出席会议者在登记时间内到指定登记地点或以邮寄、传真等方式进行登记。
(四)登记手续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及股权凭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提交书面授权委托书原件、代理人身份证及股权凭证复印件。
2.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提交法人单位营业执照、本人身份证及法人单位股权凭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提交书面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单位营业执照、代理人身份证及法人单位股权凭证复印件。
3.代理其他自然人股份加本人股份合计金额不得超过本行股本总额的2%(372万股),代理企业法人股份加本人股份合计金额不得超过本行股本总额的10%(1863万股)。
4.股东被限制表决权的,其被限制部分股权不计入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内,不享有在本次股东会上的表决权。
四、其他注意事项
(一)为确保会议按时召开,请参会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务必提前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和授权委托书,验证入场。未进行会议登记且未在规定的登记入场时间内到达会场的股东,经身份核实后可以进入会场,但不参与投票表决。
(二)出席会议人员的交通费、食宿费自理。
(三)参会人员按照会议疫情防控要求,入场需测试体温、出示健康码并佩戴口罩。
(四)会议联系部门:高县农商银行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人:杨亿坤,联系电话:0831—5423601,邮编:645154
特此公告
四川高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6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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