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8岁仍奋战在审判一线
人物名片:
陈敏,宝兴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三级高级法官。在政法系统工作四十多年,58岁的她依然奋战在审判一线。
陈敏曾扎根基层法院十八年,因工作出色,多次被上级法院评为“调解能手”“办案标兵”,并三次荣立个人三等功。
选择延迟退休
诠释“别样年华”
近日,记者走进宝兴县法院法官陈敏的办公室,只见办公桌上整齐地摆放着一沓沓厚厚的案件卷宗和法律书籍。在这些资料中间,陈敏端坐在办公桌前认真翻看案卷资料。
58岁的陈敏是全市法院系统里年龄最大,且仍然在审判一线办案的女法官。每年其承办的民商事案件有近百件。
陈敏介绍,出于对司法工作的热爱,虽然到了退休年龄,但她毅然选择延迟退休,继续在法官的岗位上发挥光和热。
陈敏办公桌上长期摆放着2个白色药瓶和一个黑色袋子,里边装的是治疗高血压的药品和血压监测器。她说:“每当年底,由于办案压力大,她经常头晕眼花,高血压症状便会加重。现在通过吃药控制,身体状况已无大碍。”
陈敏将人生中的四十多年献给了政法事业。1980年,她进入宝兴县检察院工作,2002年调到宝兴县法院工作。为什么要到法院工作?陈敏表示,是对法院工作的喜爱,也是对自己的一种挑战。面对陌生的领域,刚开始时陈敏也很茫然。于是,她从头学习,边学边干,积极请教同事和领导。其间,她干过刑事审判工作,如今已成为一名负责民商事审判的法官。
民商事审判工作联系群众较多。面对的是形形色色的人,涉及社会的各行各业,与社会接触面广,这需要丰富的法律知识和其他行业知识。工作中,陈敏一边丰富自己的知识储备,一边办案,在办案中增加生活阅历。
每当调解好一起案件,看到当事人满意地离开法院时,陈敏就觉得自豪和骄傲。“我很喜欢法官这份工作。”虽然时常加班,但陈敏始终精神饱满,笑呵呵地面对工作中的困难。
在陈敏办公室的阳台上,摆放着几盆长势好的盆栽。除了养花草,陈敏还喜欢走秀、唱歌……爱好广泛的她,在做好工作的同时将生活过得有滋有味,让爱好和工作相辅相成。她说:“该工作时就认真工作,八小时外的生活也要过得丰富多彩。”
不怕辛苦
认真办好每一起案件
在法院工作的十八年,陈敏调解、办理的案件数不胜数。
在她的记忆中,比较深刻的是发生在2012年的一起劳动争议纠纷系列案。该系列案是涉及70名职工的劳动争议,人员众多,且案涉时间跨度长。
宝兴县某水泥公司是宝兴县当地的大型民营企业。2011年底,根据国家政策,该企业需要关停转产,但由于企业与职工之间对加班工资及经济补偿金等费用没有达成协议,70名纷纷选择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权。后经过劳动争议裁定,被告宝兴县某水泥公司应给付70名职工加班工资及其他经济补偿款共计128万余元。但双方均不服仲裁裁决,分别向宝兴县法院提起诉讼,其中双方最大的分歧就是加班工资的计算。
70名职工背后涉及的是70个家庭。为了办理好该案,宝兴县成立了以县法院为主的案件协调小组。陈敏作为该案的审判长,与其他两名审判法官组成合议庭审理该案。
根据该案实际,陈敏及同事们认为,调解是解决双方纠纷的最佳方案。通过多渠道、多种方式、多次对双方当事人做思想和法律释明工作,最终,双方接受了法院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70名职工的加班工资和其他经济补偿金的计算金额,成功达成了涉案标的170万余元的调解协议并当庭兑付。
“太感谢你们了。”在领取到工资后,职工们为表达对法院法官的真诚感谢,特意送上了一面锦旗。这起涉案人员多,社会影响大,群众非常关注的劳动争议纠纷案的圆满解决,得到了职工们的一致好评,也得到了党委政府的充分肯定。
“一次谈不成,谈两次。在调解土地纠纷边界矛盾时,还要到现场地边去调解。”在同事陈宣兴看来,陈敏对待工作不怕辛苦,认真细致又负责。同时,她还特别愿意帮助年轻的同事,为年轻法官作了好榜样。
正在翻阅材料的陈敏
恪尽职守
抽丝剥茧寻真相
在一些案件中,当事双方为了各自的利益总是站在自己的立场上考虑,有的当事人为了达到自己的目的而编造各种理由,甚至伪造证据。陈敏表示,作为法官就要站在公平正义的立场上,坚守职业道德,在事实和证据面前,追求法律事实与客观事实的一致,抽丝剥茧明真相,依法作出公正判决。
陈敏曾经办理过一起涉及123名农民工追讨工资的案件。“涉及农民工上百人,涉及工资金额上千万元,要是处理不好很容易引发社会矛盾。”陈敏接到该案后,便开始积极准备。后经调查发现,该案实际上涉及的农民工只有50余名,工资金额也只有300多万元,而其中大部分实际为业主拖欠承包人的工程款。
原来,2016年9月,梁某等123名民工因在业主方某电力建设公司的水电站修建工地务工时,未拿到2013年7月至2015年1月的工资,于是向宝兴县仲裁委申请仲裁,要求工程承建方支付工资。宝兴县仲裁委作出仲裁,裁决由工程承建方公司支付梁某等123人工资共1072万余元。该公司不服仲裁裁决向宝兴县法院起诉,要求判决不支付上述123名民工工资。
该系列案在法院第一次开庭后,通过庭审陈敏发现,民工主张工资的证据仅是一份工程承建方签字确认的工资结算单,无其他相关证据予以佐证,该证据无法确定民工务工的真实性及拖欠工资情况。
庭后,为查明案件事实,他们先后到冕宁、荣县、汉源、雅安、荥经、名山等地对工资表中记载的部分民工的务工时间、地点、拖欠工资等情况进行逐一核实。通过核实,查清了案件的真实情况。实际承包人为了追讨工程款能得到及时解决,伪造了部分民工工资。最终,法院依据查明的事实,依法判决由某电力建设公司支付李某等50名民工工资389万余元,对其余70余名民工主张的工资,因证据不足,依法不予支持。
像这样疑难复杂的案件,在陈敏的工作中时常会遇到。每次遇到困难,她都不畏惧、不退缩、不回避,始终迎难而上,求真务实保质保量完成任务。
陈敏作为宝兴县法院审委会专委,平时协助副院长分管民商事审判工作。但在法官办案力量紧缺的情况下,她主要精力仍然在审判一线上,每年都远远超出专委应办理案件比例的任务数办理案件。近几年,其年办理案件数均在全院员额法官中名列前茅,超额完成工作任务。
还有两年就要离开热爱的审判岗位,陈敏表示,将继续保持昂扬的工作激情,站好最后一班岗,努力为自己的法官生涯画上圆满的句号。
本报记者李晓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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