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功检察院召开未成年人附条件不起诉案件不公开听证会

咸阳日报 2021-05-14 08:28 大字

本报讯(余叶 记者 冯旋)“孩子,你们人生的路还很长,要怀有一颗感恩之心,感恩检察机关对你们作出的附条件不起诉决定,这是对你们从宽处理的一次机会,更是挽救你们人生的一次重要机会,一定要好好珍惜,也要很好地反省,走好今后人生的每一步。”一名人民监督员在未成年人附条件不起诉案件不公开听证会上说。

5月7日上午,武功县人民检察院针对穆某某等4名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涉嫌抢劫罪一案,召开了未成年人附条件不起诉案件不公开听证会。本次不公开听证会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公安机关侦查人员参加,并通知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到场。

会上,主持人宣读了听证会的流程、纪律及参会人员的保密义务,随后承办检察官向参会人员介绍了案件基本情况。经查明,穆某某等4名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将正在上网的两名受害人叫出网吧,在网吧旁边的巷子内,4人通过殴打、威胁、恐吓的方式,抢走被害人的一部手机和一个充电宝及部分现金和网吧计费票。案发后,所抢手机和充电宝被追回,并返还给被害人。

承办检察官经审查认为,穆某某等4人的行为已构成抢劫罪,可能判处一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但其具有犯罪时系未成年人、犯罪后能够自愿认罪认罚,有悔罪表现、并取得被害人谅解的量刑情节。穆某某等4人的父母表示愿意配合考察机关管教好孩子,具有一定的监管条件。综合考虑以上因素,该院拟对涉嫌抢劫罪的穆某某等4人做附条件不起诉处理。

听证代表认为检察机关办理此案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程序公平公正,一致同意检察机关作出的附条件不起诉决定,并对涉罪未成年人进行教导,提出了可行的帮教措施。

该院在充分听取参会各方意见后,对穆某某等4名犯罪嫌疑人作出了附条件不起诉决定,承办检察官崔瑞轩在向其宣读附条件不起诉决定书及考察期后,及时向其监护人宣读了监护告诫令,并对穆某某等人及其监护人分别进行了训诫教育和亲职教育,督促监护人履行监护职责和引导未成年人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

通过召开一场不公开听证会,挽救一个未成年人,用法治之光,照亮未成年人前行之路,为其重返社会创造机会。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确保司法权力在阳光下运行,促进司法公正。增进了社会各界对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的了解,推动附条件不起诉程序规范化、决策科学化,最大限度保障未成年人诉讼权益,实现了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F)(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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