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效回应企业新期待 精心打造营商暖环境 “2020年度西安法院优化营商环境十大典型案件”发布
5月27日,西安中院发布“2020年度西安法院优化营商环境十大典型案件”,这十大典型案件中包括3件刑事案件、3件涉中小企业权益案件、1件破产清算案件、1件股东资格纠纷案件、1件知识产权案件、1件执行案件。
据介绍,2020年,西安市两级法院全年受理各类案件28.73万件,占全省法院收案总数的37.3%;办结案件26.58万件,占全省法院总数的36.3%。其中,包括多起具有较大社会影响,办案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政治效果良好统一,社会各界广泛关注、积极认同和广泛好评的优化营商环境典型案件。
此次评出的优化营商环境十大典型案件中,既包括长安区法院审理的陕西首例打击暴力抗拒疫情防控、维护全省疫情防控秩序的妨害公务罪案件,也包括西安中院审理的严厉打击新冠疫情防控期间销售伪劣口罩的销售伪劣产品罪案件;既包括西安中院审理的支持配合地方政府清理“僵尸企业”,确保无产可破的“僵尸企业”依法有效退出市场的国有企业破产清算案件,也包括西安中院执行的全国影响重大、执行标的巨大的涉外资企业财产执行案件;既包括西安中院和莲湖区法院审理的打击拒执罪案件,维护法院生效判决权威案件,也包括未央区法院、莲湖区法院、鄠邑区法院多措并举、公正高效审理的依法平等保护民营企业、小微企业的系列案件;既包括西安中院审理的依法保护知识产权的侵害发明专利权保护案件,也包括西安中院审理的公司股东资格保护等商事纠纷案件。
十个典型诉讼案件,全面体现了全市法院始终将公平正义作为衡量工作成效的最高标准,有效回应企业对法治化营商环境的新期待,展示了全市法院审判工作服务保障营商环境的力度和刚度。
部分案例链接
案例一:被告人杨某某犯妨害公务罪案
基本案情:2020年初,新冠肺炎疫情严重,西安市长安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紧急协助辖区社区开展疫情防控。2月4日16时许,杨某某外出小区时,违反疫情防控期间相关规定,未佩戴口罩,且拒不配合工作人员管理,与小区物业和包抓单位工作人员发生口角,后又与一名在场业主发生争吵和肢体冲突。接警后,民警准备将杨某某带回派出所调查时,杨某某竭力反抗、拒不配合,并用拳头击打民警王某某,致民警面部受伤。在群众协助下,杨某某被控制。杨某某以暴力方式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构成妨害公务罪。鉴于其归案后能如实供述犯罪事实,自愿认罪认罚,依法对其从轻处罚。法院当庭判处杨某某有期徒刑六个月,杨某某表示服判不上诉。
典型意义:此案是陕西首例暴力抗拒疫情防控案。该案定罪量刑中既彰显对违法行为的严厉打击,也充分考虑到疫情防控初期,行为人对新冠肺炎疫情危害性的理解认识尚有不足,量刑时努力做到罪当其罚。本案裁判实现了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治效果的有机统一,彰显了人民法院对疫情防控的法律保障。
案例二:西安世纪金花赛高购物有限公司货款纠纷71件系列案件
基本案情:西安世纪金花赛高购物有限公司未按约支付各销售商联营货款,2020年销售商集中起诉至未央区法院,请求判令该公司支付金额不等的联营款项。未央区法院受理该系列案件71案。审理查明后,针对个案不同情况,未央区法院通过三种方式妥善化解纠纷:针对标的额较小,双方对欠付联营款项无争议、被告能够及时履行的案件,积极调解促成被告及时支付拖欠的联营款项后,原告申请撤诉;针对标的额较大,双方对欠付联营款无争议,但被告无法及时履行,需要分期支付的案件,积极促成双方达成调解意向,分批次支付款;针对案件标的较大,双方对欠付联营款、利息、支付方式等有较大争议的案件,组织双方就联营款进行核算,释法明理,最终促成双方达成一致意见。针对无法达成调解的案件,在查明案情的基础上及时作出判决。最终71起案件全部办结,其中以撤诉、调解方式结案60件,以判决方式结案11件。
典型意义:未央区法院立足司法职能,找准优化营商环境的切入点,着力护航金融安全、通力化解涉企纠纷、助力企业复工复产,精心打造营商“暖环境”。该案是疫情大背景下“微信调解第一案”。针对这批具有典型性的案例,法官采取“陕西法院微庭审+庭审直播”的方式,让司法窗口更加敞亮,更好地起到了司法定纷止争,落实“六稳”“六保”的典型示范意义。
本组稿件由记者刘晓云采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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