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消费维权十大典型事件

甘肃工人报 2021-03-17 08:41 大字

本报记者 胡江

3月11日,甘肃省消费者协会举行2021年“3·15”媒体通报会,通报了全省消协组织2020年消费投诉处理情况和消费维权典型案例,以案说法,促进行业自律、企业诚信,打通关键堵点,保障消费畅通,推动消费在安全轨道上实现高质量发展,为更高水平经济循环提供强劲动力。

ETC信息安全有漏洞 调解后问题依然存在

2020年9月27日,消费者王女士投诉称,自己于9月26日收到建行发来的ETC卡扣费信息,信息内容是其名下的车辆途经甘肃玉门收费站的扣费记录,类似的信息消费者还收到过数条。因为消费者从未到过或者途经信息中所称的这些地方,消费者带着疑惑前往为自己办理ETC卡的建行兰州市金昌南路支行查询。建行工作人员的答复无法使消费者消除疑惑,消费者诉至省消协请求维权。

经查王女士办理ETC卡所留手机号被绑定了未经其授权的其他13辆汽车ETC及开户行信息,虽然消费者未产生实际扣费,但会收到与本人无关的扣费信息。银行方面表示积极解决问题。但是,目前消费者依然收到与本人车辆无关的扣费短信。

投保地址张冠李戴 权益受损终得理赔

2020年7月4日,临夏州消费者协会接到消费者马先生的投诉称,自己现居住的甘肃省临夏州和政县**镇**街的房产位于河道口附近,存在潜在危险。2019年11月9日,消费者在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临夏州中心支公司购买了保险,并缴纳了200元保费。2020年5月31日,洪水袭来,对消费者房产造成重大损失,可是当消费者联系保险公司工作人员前往查勘、理赔时,却被告知因投保地址并非消费者位于河道口附近的房产,不能理赔。消费者无奈,诉至临夏州州消费者协会请求帮助维权。

经过调查,消费者投保时,保险经办人员没有实际查看投保的标的物,也没有问房子的具体地址,是保险公司工作人员的工作失误才导致此次纠纷。最终,历时30天、先后8次的约谈调解,2020年8月7日,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临夏州中心支公司向消费者理赔15000元,双方达成和解。

房产中介陷阱多 隐瞒信息需担责

2020年8月31日,酒泉市肃州区消费者协会市郊分会接到消费者苏女士的投诉称,自己经酒泉太阳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介绍,看中一套房屋,支付300元服务费和14600元房租后,却得知该房屋性质属于廉租房,不符合出租要求,因租房前经营者刻意隐瞒该信息,于是消费者与经营者协商,要求退还300元服务费和14600元房租,但经营者只给与退还租金13600元,消费者不接受,诉至消协请求退还剩余的费用。

调解中,消协工作人员指出,太阳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刻意隐瞒房屋真实信息的情况,侵害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并对其提出严厉批评,经营者认识到自己的错误,立即退还消费者苏女士300元服务费和剩余的1000元房租,消费者表示满意。

以旧换新短少克数 调解商家补足数量

2020年5月24日,嘉峪关市消费者协会长城分会接到消费者芦女士投诉称:2020年5月14日,自己在甘肃省嘉峪关市中国黄金专卖店,用旧手镯更换的新手镯,回去后发现少了6克。因为经营者承诺是克对克的兑换,但实际上经营者兑换的是一口价手镯,遂找到经营者要求补足克数却遭遇推诿,现诉至消协请求维权。

经过工作人员多次耐心细致的调解,最终,双方达成一致,经营者按照目前黄金市价为消费者补足克数,消费者表示满意。

名不符实起纠纷 消费维权免损失

张掖市甘州区消协城关分会接到消费者王女士投诉称,自己因为听信宣传,花费19100元为孩子在张掖市甘州区爱荔枝教育咨询有限公司购买了早教课。但是报名后,王女士发现该培训机构随意频繁更换老师、随意更换上课时间及上课内容,王女士因此联系该机构,提出退学退费要求,在频频遭到拒绝后,王女士诉至甘州区消协城关分会请求调解。

经过多次调解,最终,经营者在扣除掉前期礼品等相关合理费用后,为王女士退款18894元。

保健养生遭遇纠纷 消协调解迎刃而解

2020年3月,消费者郭先生在兰州市城关区雁滩路大高原足疗店拔火罐,共消费348元。因工作人员操作失误将其后背拔出水泡,经医院检查诊断消费者背部8%烧伤,需要住院进行治疗。消费者住院期间共花费医疗费用和误工费总计15000元。消费者和经营者多次沟通协商,要求承担相应的费用,终未达成共识。故投诉至兰州市城关区消协分会请求帮助。

经过调解,最终,经营者同意给予消费者一次性赔偿20000元。

预付货款难兑现 消保维权挽损失

2020年3月25日,甘肃省定西市陇西县消费者协会接到消费者王先生的投诉,称其在2019年12月31日向陇西县宏盛源农资经销部预付6750元订购化肥,经销商向消费者出具了相关票据,承诺2020年3月中旬向消费者提供所购的化肥。2020年3月,农耕在即,消费者与经销商联系,要求经销商尽快备足货源,但是经销商称由于疫情影响,化肥进货价格普遍上涨,要求消费者王先生补足差价,才予以发货。消费者与经销商商议,涨价部分双方分担,经销商不予,消费者要求退款,经销商以化肥已经发货垫资为由,不同意退款。双方多次协商未果,消费者投诉到陇西县消费者协会,请求协调处理。

经过多次调解,双方最终达成协议,经销商将6750元化肥款全额退还消费者。

购买奶粉引纠纷 消协调解获赔偿

2020年5月6日,消费者吴女士在庆阳市西峰万国汇进口商品旗舰店消费950元购买了荷兰牛栏婴儿配方二段奶粉四桶及二盒米糊粉。回到家后,吴女士用扫描二维码的方式来辨别真假,结果显示没有该商品的信息,吴女士认为该奶粉存在质量问题,要求经营者提供质量检测报告,如无质量检测报告要求经营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进行赔偿并且为自己的小孩做体检。消费者与经营者协商无果,无奈之下,吴女士投诉至西峰区消费者协会,要求经营者给予赔偿。

经查,经营者销售的该批次奶粉无产品检验报告。最终,经营者同意退还消费者吴女士950元货款并赔偿4100元,两项共计5050元。

商家承诺兑现难 依法调解获补偿

2020年6月11日,庆阳市正宁县消费者协会接到消费者王先生的投诉称,自己于2020年6月6日在正宁县明珠家具城参加该店的微信群商品限时秒杀活动,经营者在宣传海报上宣传承诺参加该店商品限时秒杀活动到店支付999元即可获得床一张,另外还赠送(床架、床头、床头柜、床垫)。但在购买时,经营者称秒杀活动只有床架,并无别的赠品,王先生认为该店活动存在虚假宣传行为,要求经营者履行秒杀活动承诺,经营者不予。消费者与经营者多次交涉无果后,投诉到正宁县消费者协会,要求经营者兑现承诺。

经消协工作人员普法教育,经营者认识到自己的行为侵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同意给消费者兑现秒杀活动中的所有承诺。

手机自燃维权难 依法调解获赔偿

2020年9月15日,庆阳市正宁县山河分局消协分会接到消费者武先生的投诉称,自己于2020年9月5日在正宁县兴旺路VIVO专卖店消费980元购买手机一部,在使用过程中手机发生自燃,导致自己的手被烧伤。武先生随即与VIVO经销商联系,经销商认为证据不足,不予赔偿。在武先生的再三交涉下,经销商称会上门核实情况,但实际一直未上门解决此事。因此,消费者武先生投诉到正宁县山河分局消协,要求经销商赔偿手机并承担相应的医疗费用。

经过多次沟通调解,该手机经销商同意为消费者退回手机款并承担赔偿,共计2940元,消费者表示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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