贩卖假证“夫妻档”双双落法网

绵阳晚报 2021-06-18 07:36 大字

本报讯(赵倩张黎绵阳日报社融媒体记者邓勇)如果有人告诉你,不需要花费时间和精力,几百块钱就能“收获”一个证书,你信吗?这不,住在游仙区的王丽(化名)就瞄准了这样的“商机”,通过倒手假证获取利益。更让人唏嘘的是,王丽不仅自己干着违法的事情,老公也在帮她“跑腿”。

1989年出生的王丽,湖南省双峰县人,现住在游仙区。从2018年下半年开始,她通过发放小广告招揽需要制作假证的客户,接到订单后,在他人处订购假证、假章,再加价转卖给客户。经法院审理查明,在2019年10月到11月期间,王丽以100元的价格卖给罗某某一张伪造的“初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以150元的价格卖给邓某某一张伪造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而王丽的丈夫胡某(另案处理)在明知妻子出售假证的情况下,仍为其接单、跑腿,提供帮助。

2019年11月25日,侦查人员将王丽抓获后,在其住所查获其从他人处定制购买的伪造“机动车行驶证”5本、“特种作业操作证”1本、“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证”1本、2张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职称考试证书专用章的印章片、2张阆中市残疾人联合会残疾人证专用章的印章片、2张甘肃工业大学的印章片。

游仙区人民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王丽买卖伪造的国家机关证件,贩卖明知是伪造高等院校印章制作的学历证明,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充分,构成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罪、伪造事业单位印章罪,应依法予以惩处。被告人在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自愿退出违法所得,根据其犯罪事实、性质、对社会的危害程度及被告人的认罪、悔罪态度等情节,法院一审判决被告人王丽犯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罪、伪造事业单位印章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4000元。

新闻推荐

500元电费哪去了?阆中供电公司帮客户找回来

“我自己交的500元电费,咋成了她交的呢?”近日,国网阆中市供电公司园区供电服务班来了一名男子,一进门就气呼呼地说道。原来,...

阆中新闻,弘扬社会正气。除了新闻,我们还传播幸福和美好!因为热爱所以付出,光阴流水,不变的是阆中市这个家。

 
相关推荐

新闻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