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川法院 强力执行护权益 追讨十年抚养费
本报讯(王保山伍鸿宇绵阳日报社融媒体记者邓勇)孩子是父母的心头肉,父母恨不得把世间一切美好的事物都给予孩子。可却有这样一位父亲,与妻子离婚后,答应给孩子抚养费,却一直拒绝履行。针对这样的情况,北川法院通过强有力的执行措施,为申请人追回拖欠十年的抚养费。
2006年,苏某的父母因感情不和协议离婚,协议约定苏某由其母亲抚养,父亲赵某每月支付抚养费。因赵某长期拒不履行支付义务,2010年,苏某将赵某起诉至北川法院,经审理后判令赵某按离婚协议每月支付抚养费300元,至苏某18周岁止。但赵某拒不履行该生效判决,2019年申请人苏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因被执行人赵某名下无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执行法官在对赵某采取纳入失信名单、公安临控等强制措施后,以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结案。
今年3月,申请人申请恢复执行,执行法官再次联系被执行人赵某,通知其来法院履行义务,赵某到院后仍以各种理由拒绝履行。3月25日,法院对被执行人赵某采取了拘留措施。第二天赵某主动承认错误,通过其父给付了拖欠的全部抚养费共计3万余元,并承诺之后按照判决书逐年按时给付抚养费,该案顺利执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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