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检察机关“深入学习贯彻民法典 办好群众身边每起案件”系列报道之三 四个主动 保障好群众民事权利
检察官到建筑工地宣传民法典。
□曾敬 文/图
青神县人民检察院深入学习贯彻民法典,紧密结合检察职能,主动“走出去、请进来、沉下去、扛起来”,办好群众身边的每一起案件,切实保障好群众民事权利。
主动走出去
宣传好民法典法治精神
“未成年学生在学校发生冲突,造成学生身体伤害、校方设施损毁,学校和家长的责任如何划分?”“多名学生孤立一名有脚气的学生,是否属于校园欺凌?”近日,青神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周文彬与该县中小学及幼儿园教师代表,围绕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防范校园欺凌等问题进行深入探讨。他结合自身多年办案经验,为教师代表一一答疑解惑。原定一个小时的讲课时间延长到两个小时,“学生”们仍意犹未尽。周文彬表示,从3月起至11月,青神县人民检察院将分阶段、分批次对学校教职员工进行校园安全轮训,实现全县教职员工法治轮训全覆盖。
主动走出去,检察官们通过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寓教于形的法治宣讲,让民法典更通俗易懂。在汉阳镇新路村村委会,检察官们以种植“马克斗”的农事为例,生动诠释了何为民事法律行为;在“包保”小区内,检察官们通过悬挂宣传横幅、发放宣传资料、入户进行法律讲解等形式,引导广大群众学好民法典,营造学法、用法、守法的良好法治环境;在知识产权专项检查行动中,检察官们向经营户普及商标权、专利权等相关知识,增强了大家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
主动请进来
培育好履职作为的检察智慧
“检察院应该经常走进社区、学校、企业开展法治宣传,向群众提供更多法律服务”“群众对民事行政检察工作的知晓度不高,应该从典型案例宣传入手,补齐工作短板”……近日,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及社会各界代表齐聚青神县人民检察院,将检察工作存在的问题一一指出,并提出了许多建议。检察官们认真记录和思考,谋划着下一步的工作举措。
今年以来,青神县人民检察院通过公开宣告、公开听证、交流座谈等方式,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及社会各界代表100余人次参与、监督、服务检察工作,广泛开门纳谏、集思广益,提升检察智慧和履职能力。为回应群众关切,解决群众实际困难,该院创新建立《被不起诉人适用文明交通劝导社会服务制度》《加强支持起诉与法律援助衔接工作的实施办法》《关于进一步保障刑事案件辩护律师阅卷权利的实施办法(试行)》三项工作机制,在破解社会治理难题、保障弱势群体诉讼权益、助力律师权利保障方面取得积极成效。
主动沉下去
解决好群众身边的烦心事
近段时间,青神县的大街小巷,时常出现一抹抹“检察蓝”:检察官们对马路边上的窨井盖进行一一排查。这是青神县人民检察院的检察官们联合住建、综合执法、供排水公司等部门(公司)工作人员,实地走访辖区内主干道,对窨井盖安全隐患进行摸底排查。
近日,在该县城东农贸市场入口处,一幅“落实四号检察建议,守护群众脚底下安全”的宣传横幅引人注目。横幅下,检察官们向来往群众进行法律法规宣讲,普及涉及窨井盖违法犯罪的具体情形和严重后果,鼓励群众积极举报相关违法犯罪行为和窨井盖隐患问题。
近年来,窨井盖安全隐患成了群众的烦心事、揪心事。今年以来,该院以根治窨井盖安全隐患为目标,联合该县法院、公安局以及电力、水务等14个部门开展联合专项行动,全覆盖检查窨井盖7000余个,督促职能部门修复、更换问题井盖200多个,让群众日常出行更加安全,切实保障好民法典赋予民事主体的生命权、健康权。
主动扛起来
坚定做好公共利益的代表
“本人现已深刻认识到自己行为的违法性和社会危害性,真诚认罪悔罪,在此特向全县广大群众公开道歉……”在媒体镜头前,一起非法采矿案的两名被告作出深刻忏悔和道歉,让全县群众受到教育。参加庭审旁听的群众纷纷对检察机关代表国家向破坏生态资源、攫取国家利益的被告提起民事公益诉讼的行为点赞。
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事关千家万户,检察公益诉讼为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提供了坚实的法治保障。今年以来,青神县人民检察院切实发挥公益诉讼职能,紧盯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环境资源、食药安全等领域突出问题,找准检察公益诉讼工作与守护群众美好生活的结合点位,着力解决困扰群众生活的烦心事,共受理群众反映问题线索20余条,通过向行政机关制发诉前检察建议、联合磋商等方式联动部门共治,共同解决生活垃圾、建筑垃圾违规处置问题6项,整治食品安全隐患8处,以群众看得见的方式实现民法典的普惠与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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