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经批准设置 近期将予以拆除
◎ 川江都市报记者 许亚琴
近日,市民段先生通过泸州新闻网、川江号新闻客户端“泸州市网络问政平台”反映,自己的门市外墙上有一块广告牌,未经自己允许就设置,希望有关部门能清理。如果是过期广告或是未经批准的广告,请及时予以拆除。
几年前,段先生在江阳北路30号买了一间门市,在门市的侧面外墙上有一个广告橱窗,面积还不小。段先生认为,自己买下这间门市,别人未经自己允许在外墙上张贴广告,影响了自己的权益。为此,他向相关部门反映这一情况,希望能维护自己的权益。
接到反映后,江阳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北城执法队进行了调查了解。执法人员介绍,广告设置者表示,这一橱窗位以前是经过批准设置的,但时间久远,现在已无法提供批准手续。对此,执法人员认定此处为未经批准设置的广告,已经与广告设置者协商,近期将予以拆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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