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抓共管 筑牢长江上游生态屏障
□ 本报记者 李瑞莉
泸州地处长江出川的最后一道关口,是长江上游重要的生态屏障和水源涵养地,生态环境保护责任重大。在6月7日举行的泸州市2021年生态环境保护新闻发布会上,市发展改革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水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城管执法局相关负责人结合自身职能,就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采取的举措和成效回答了媒体记者提问。
打造绿色发展新格局
泸州市“十三五”期间绿色发展方面取得了哪些成效,“十四五”绿色发展工作思路是什么?
市发展改革委副主任吴雪松说,“十三五”以来,泸州市健全了绿色发展顶层设计,在全国市级城市中率先编制了绿色发展相关规划,出台了实施意见,推动了重大项目建设;推进了绿色循环产业体系建设,建成现代农业园区69个,国家级、省级特色农产品优势区6个;推动了绿色生活方式初步形成,城市交通绿色出行分担率和公共交通乘客满意度均达到80%以上。
“十四五”期间,泸州市将完成“多规合一”,统筹绘制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一张蓝图”,进一步优化生产空间、美化生活空间、净化生态空间;加快构建绿色低碳产业体系,积极培育发展节能环保、清洁生产、清洁能源等绿色产业,完成重点园区循环化改造,促进城市废弃物资源综合利用;深入开展节约型机关、绿色家庭、绿色学校、绿色社区、绿色商场、绿色建筑等绿色生活创建行动,力争到2025年,全市绿色空间布局更加优化,绿色生产水平更加提升,绿色产业体系更加完备,绿色生活质量更加提高,生态文明建设、高质量发展走在全省前列。
严守生态保护红线
在科学编制国土空间规划、统筹推进生态保护修复方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重点开展了哪些工作?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总规划师詹勇说,泸州市有序推进泸州市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开展了生态保护红线评估调整工作,划定面积1081平方公里;始终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完成了泸州市耕地保有量38.43万公顷、永久基本农田32.44万公顷的保护任务;统筹谋划全市国土空间生态修复重点工作,科学推进山水林田湖草一体化保护修复;积极开展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目前,泸州市纳溪区白节镇已纳入国家级试点,合江县荔江镇、江阳区通滩镇已纳入省级试点乡镇;加快长江流域矿山修复,完成了96个废弃露天矿山修复,恢复治理面积达106.43公顷,让昔日的“荒山秃岭”变成“绿水青山”。
建立治水新常态
“十三五”以来,泸州市在推进河湖长制工作方面取得了哪些成效和亮点?
市水务局副局长谢芳说,泸州市以三个创新推进河湖管护机制:创新河湖管理体系建设,率先在全省出台了市委书记、市长共同担任总河长,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四套班子14名领导分别担任市级六大河流河长的“双总河长”“双河长”制度;创新河湖协作管护机制,重点流域实现左右岸不同辖区河长互认,与周边7个地市实现河流上下游、左右岸协同治理;创新河道采砂治理机制,在全省率先成立由12个涉水部门组成的打击河道采砂管理领导小组,每月开展河道日常巡查联合执法。
为推进长江大保护,泸州市整改入河排污口226个,取缔并生态复绿长江干流非法码头58座,完成长江干流76个河道砂石堆场整治,查处各类涉水环境违法案件282起,长江河道建设的游乐设施、餐饮趸船、网箱养殖设施全部被取缔;全面完成长江流域重点水域退捕工作,综合治理水土流失面积682.5平方公里;全市314座小水电均列入清理整改。
目前,泸州市建立完善了分级分段担任河长的责任体系,设立各级河(段)长4968名,建立河湖名录体系、河长体系、制度体系、工作推进体系、技术支撑体系五大体系,实现工作方案、组织责任、制度措施、监督考核“四个到位”,开启了河湖长制全面落地落实治水新常态。
“十四五”期间,泸州市将坚持规划引领,高质量编制“一河一策”管理保护方案;认真贯彻落实《长江保护法》,建设一批“河畅、水清、岸绿、景美、人和”的示范河湖;落实最严格的水生态环境保护制度,完善多元投入机制,推动河湖管理保护向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发展;深入推进依法治水,健全完善依法治理、联防联控和全民治水机制,扎实做好长江流域河湖管护工作。
补齐污水处理设施短板
泸州市“十三五”期间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方面取得了哪些显著成效,“十四五”期间污水处理设施发展工作思路是什么?
市城管执法局副局长何绯说,“十三五”时期,泸州市全面完成了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老三年推进方案”任务。2017年-2019年,全市累计投入财政资金31.2亿元,完成二道溪污水处理厂三期叙永污水处理厂二期等51个污水设施项目建设,累计新增污水处理能力10.93万立方米/日;建成128座乡镇污水处理厂,在全省率先实现乡镇污水处理厂全覆盖。截至目前,中心城区建成5座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率达96.6%;4个县城各建成1座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率达90%;100个乡镇建成128座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率达65%。全市雨污分流改造主体工程于去年底完工,进入查漏补缺阶段。
“十四五”期间,泸州市将按照因地制宜、查缺补漏、有序建设和适度超前原则,进一步提升污水收集处理效能。全市拟投入资金52.3亿元,完成68个污水设施建设维护项目。
打赢长江10年禁捕持久战
长江流域重点水域实施“十年禁捕”后,相关部门如何抓好维护好禁捕监管?
市农业农村局总畜牧师周仁树说,泸州市统一编制了各类船舶的标识、标牌,确定航区用途,严厉打击“三无船只”;设立渔政协助巡护队伍,将禁捕工作纳入河长制巡河人员的日常工作中,建立上下游、左右岸、干支流协同执法管理机制,构建纵向到边、横向到底、水陆结合、区域协调的禁捕执法新格局,持续开展打击长江流域非法捕捞专项整治行动。
与此同时,泸州市持续开展打击市场销售长江流域非法捕捞渔获物的专项行动,禁止以“长江野生鱼”为噱头开展宣传营销,聚焦水产品交易市场、餐饮场所、电商平台、生产厂家、渔具销售店铺等市场主体,严厉打击采购、加工、销售、利用非法渔获物等行为,禁止非法制造和销售禁用渔具,清理取缔非法渔具制造黑窝点、黑作坊,加强禁捕水域周边区域管理,禁止非法渔获物上市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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