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铁腕”加“柔情” 助当事双方握手言和
本报讯(周晓瑶 记者 曾臻) “既然已经认识到错误,你们二人真诚地向申请人道歉,今后双方的矛盾就此化解。”近日,在合江县法院的调解室内,两位被执行人在执行法官的见证下,将兑现的案款交到申请人手中,双方握手言和。
2013年3月,黄某、王某二人雇请任某做木工。在干活过程中,任某不慎被圆盘锯割伤,治疗出院后,双方因赔偿事宜协商未果,任某将二人诉至法院。经审理,合江县法院判决黄某、王某赔偿任某因伤产生的各项经济损失。判决生效后,二人迟迟未履行义务,任某向法院申请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阶段后,因黄某、王某两名被执行人无财产可供执行,案件陷入僵局。执行法官多次告知二人拒不履行的法律后果,二人仍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义务,执行法官依法采取“铁腕”执行手段,将黄某、王某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近日,黄某、王某准备外出,发现自己被纳入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无法购买机票,这才意识到履行生效判决的重要性,于是立即主动联系到执行法官,希望在还清欠款后及时解除对其采取的强制执行措施。
今年5月,两名被执行人主动来到法院,执行法官对其多年来逃避执行的恶劣行为进行了严肃的批评教育。二人表示已深刻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同时,执行法官联系申请人任某,组织双方调解并达成和解协议,黄某、王某二人当即履行了和解协议约定的付款义务。
近年来,合江县法院在处理执行案件的过程中,一方面保持“铁腕”态度,对逃避执行的行为用足、用尽措施,对失信行为“零容忍”;另一方面,带着司法为民的“柔情”,综合考虑每件个案背后的情况,积极采用和解等手段,达到执行兑现目的的同时,尽量缓和当事人之间的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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