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集中供水工程水费收取率超94%
四川省各地因地制宜推广水费计收方式
突破□蒋文四川日报全媒体记者邵明亮
隆冬时节,凉山州喜德县拉克乡干拖村村民阿余作哈拧开水龙头,自来水哗哗地流出。“去年政府帮我们新修了水池,接通了入户管道,大家积极交水费,现在喝水不用愁。”
农村饮水安全事关百姓福祉,收缴水费是解决农村供水工程管养不足、促进供水工程良性运行,实现“以水养水”的有效措施。截至2020年底,全省45217处农村集中供水工程全部完成定价,已收费44697处,占比98.8%,水费收取率(已收水费占应收水费比例)94.47%,农村供水工程水费收取率完成2020年度预定目标。
水费主要用于农村供水工程运行管理
“以前也有自来水,但由于水源不足,加上一些人用自来水灌溉果园,村民的饮用水得不到保障。”干拖村村支书翁古各各说,当地于2019年年底实施饮水工程改造,充足的饮用水在2020年春节流进全村589户村民家。后来实行计量供水,每吨水0.6元,每年收费1次,水费主要用于工程维护和人工管理。村民再也没用饮用水灌溉果园,村里也再没缺过水。
“通过近些年的工程建设,我们形成了较为完整的农村供水工程体系,覆盖了6000万农村居民用水,但却存在水量不够、工程难持续等问题,特别是早季、春季等用水高峰期,水费和财政补助经费不足以支撑农村供水工程持续正常运行。”省水利厅有关负责人说,归根到底是缺少管养经费。
四川省全面推行按供水成本收费,即原水费、折旧费、运行管护费以及其他按规定应计入成本收取的费用。以农村集中供水工程为单元核定水价、以市县为单元统一制定区域指导水价。
省水利厅副厅长李勇蔺表示,水费收缴是农村供水工程运行管理经费的重要来源,是农村供水管理的关键环节,水费收缴是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农村供水管理的“重中之重”,着力破解农村供水工程“管养不足”的问题。
“水价核定由水行政主管部门和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制定,除了核算供水成本,还要考虑地方实际,召开听证会征求社会意见。”省农田水利局有关负责人介绍,全省179个有农村供水的县(市、区),全部出台了农村供水工程水费收取工作方案及农村供水工程运行管理办法等文件,水费收取政策制度基本完善。
多措并举水费收取率不断提高
“四川省自然地理条件复杂,农村供水工程建设投入和管养成本高,加上农村人口密度小,如果按照实际成本核算,价格较高。”省农田水利局相关负责人表示,考虑到供水工程的公益性,在实际操作时降低了收费标准,对水费收入不能覆盖供水成本的工程,规定地方财政要足额补齐。
此外,四川省还建立了补助资金与农村供水工程水费收取、管护机制创新挂钩的激励机制,从水价核定、用电、减税等方面出台优惠政策和措施办法,减轻饮水工程运行成本,减少农村群众用水支出。
“在推进农村供水工程水费计收工作中,我们主要通过树立典型,发挥示范带动作用。”省农田水利局有关负责人介绍。乐山市第五水厂委托第三方机构收费,南部县依托智慧水务系统智能收费,喜德县干拖村“一事一议”定价收费……各地根据自身实际积极推广先进典型经验。
在一系列综合措施下,全省收费工程占比、水费收取率不断提高,去年收费的农村集中供水工程从2.8万处增加至4.5万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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