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检路上的“护花人”

四川日报 2021-01-28 07:04 大字

检察干警到司法救助对象妞妞(化名)家中开展回访,真情关怀儿童成长。

□陈杨

“住上了新房子,我也不担心没有书念了。‘阿杰鲁’(彝语:不要怕),因为有检察院的叔叔阿姨关心着我……”这是马边彝族自治县彝族小姑娘妞妞(化名)的心里话。

妞妞是一起司法救助案的受益者。2018年,她的父亲因车祸意外去世,而肇事方是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的未成年人,没有赔付能力。妞妞家中失去顶梁柱,生活靠亲戚救济。而她家的住房因年久失修成了危房,一家人只得搬到工棚里。生活陷入困境,11岁的妞妞面临辍学……

得知妞妞的情况后,马边彝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立即启动司法救助,并凝聚社会力量同伸援手。在检察机关以及社会各界的关心帮助下,现在,妞妞一家实现了“两不愁、三保障”。

这样的故事,在嘉州大地还有很多。近年来,乐山未检“护花人”秉承“点亮火把,弘扬法治,播撒爱心,助力雏鹰”的未检工作理念,在办案中帮助21名失学儿童重新回到校园,对34名未成年被害人提供司法救助,发放司法救助金17.85万元,积极协调相关部门为3名受害人提供医疗救助以及就学就业帮助。

在未检工作中,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一号检察建议”是重要抓手。去年,乐山市人民检察院针对当前性侵未成年人案件高发以及旅馆酒店成为此类案件多发地的问题,分别向乐山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发出社会治理检察建议。

乐山两级检察机关主动联合教育、公安、消防等部门查访学校幼儿园153所。积极推动全市中小学、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及校外培训机构在职教职员工违法犯罪信息查询工作,现已督促教育和公安部门完成580所学校全体教职员工查询工作,覆盖27981人。

与此同时,乐山市检察机关积极履职,着力推动未检社会支持体系建设。2020年5月,乐山市人民检察院与该市教育局、民政局、卫生健康委员会、共青团市委、市妇联共同签署了《关于构建乐山市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社会支持体系的工作意见》,达成了共建未成年人司法社会服务“一中心”,打造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和观护帮教“双基地”,组建心理咨询师、社工师、志愿者“三专队”等合作共识,协力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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