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生命诠释忠诚 追记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高交大队民警王雷
王雷生前系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高速公路交警大队四中队民警。他生于1979年4月,2005年9月参加工作,先后在宁强交通征费稽查所、市公路局路政执法支队、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高速公路交警大队四中队工作。2014年2月9日,王雷不幸因公殉职,年仅35岁。牺牲后,他被市委追授为“优秀共产党员”,被公安部授予“全国公安系统二级英模”。
为保护群众和战友他被撞飞在近30米的高架桥下2014年2月8日22时21分,正在京昆高速洋县段良心隧道改道口值守巡逻任务的王雷,接到大队值班室派警:京昆高速下行线公家坪隧道入口处发生一起单方交通事故。接警后,王雷迅速带领协警周忠赶往事故现场。到达事故现场后,首先在事故现场后侧摆放了“前方事故禁止通行”标识、锥桶,接着又给中队执勤同事打电话,要求战友对后方路段进行管制。此后,两人到事故车前,指挥并协助坐在车里的杨某某等4人向路边相对安全的地段转移。同时,王雷进行事故现场拍照。这时,一辆小轿车突然高速驶出隧道,径直冲向应急车道。危急时刻,王雷立即对杨某某和周忠大喊“赶快跑,危险!”并将周忠向旁边猛力推。疾驰而来的轿车将王雷撞飞,坠落至近30米的高架桥下,将杨某某和周忠挂倒在几米外的桥面。四中队其他民警闻讯后,立即赶到现场开展救援,顺着隧道口下到桥下进行搜寻。在闻讯赶来的村民帮助下,在桥下的农田里找到了王雷,后将受伤的3人紧急送往医院抢救。王雷于2月9日凌晨抢救无效壮烈殉职,单方事故车主杨某某和协警周忠脱离生命危险。
“牺牲前,他连续工作了31个小时。”
高交大队四中队管辖高速路段50公里,管辖道路路况复杂,基本上都是山区高速公路,桥梁、隧道、弯道、长下坡众多,交通事故多发。中队队部设立在京昆高速洋县服务区。自2013年3月到中队工作后,王雷便负责执勤纠违、道路巡逻、处理事故、救助群众、宣传法规等工作。他勤学钻研,踏实肯干,是中队公认的业务能手。“王雷工作后进步很快,一般新警要通过至少1年甚至2年工作实践才能完全掌握的业务,他用了不到4个月就很熟练。”在回忆王雷生前事迹时,四中队队长张金玲几度哽咽。“牺牲前,他已连续工作了31个小时。”
“我们是警察,这是我们的工作,应该的。”
2014年1月30日,农历除夕,是千家万户举家团圆的日子,王雷依然和他的战友战斗在春运保畅通的岗位上。当天,和往常一样,从早上8点开始,他与民警肖华到洋县收费站,顶着凛冽的寒风,在管控交通秩序的同时,重点检查客车超员等交通违法行为。他一辆接着一辆查春运证、数人数、宣传安全法规,一遍一遍不厌其烦,耐心细致,一直持续到中午12时许。在4个多小时的时间里,他俩先后检查大客车20余辆。
有乘客对他俩说:“过年了,别人都回家了,你们还在这执勤,你们真辛苦啊!”王雷说:“只要别人能安安全全回家团圆,我们再辛苦也是值得的。”有一名女乘客问王雷:“都年三十了,难道你们警察不回家团圆吗?”王雷回答道:“我们是警察,这是我们的工作,应该的。”
“我不能要你的钱,你必须接受处罚。”
王雷时刻认真遵守《公务员法》《人民警察法》及各项警令警规,对自己严格要求。他严格公正执法,始终保持了一名人民警察“举止端正、行为规范、纪律严明”的良好职业风范。
2013年8月的一天,王雷在京昆高速龙亭安全检查站执勤时,发现一辆违规装载特别严重的重型半挂牵引车,随即示意停车接受检查。此时,货车司机为了逃避处罚,想通过驾驶证里夹钱的办法贿赂王雷,于是就将现金夹在驾驶证中递给了王雷。王雷接过驾驶证发现了里面的现金。以为王雷见钱后就可以放过他的司机驾车准备离开时,王雷却毫不犹豫地抓住已启动的汽车后视镜,大声对司机说:“我不能要你的钱,你必须接受处罚。”说着就将现金塞还给司机。谁知车辆猛然加速,王雷从车上摔倒在地,头部、手部擦伤,脚部和腰部扭伤。他顾不上疼痛,迅速从地上爬起来,立即和同事驾车追赶,将车辆截停于不远处的应急车道。后通过教育,驾驶员承认了自己的错误,并依照有关法规接受了处罚。王雷规范执法、严格执法,不徇私枉法的事迹在整个高交大队传为佳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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