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系群众解民忧 情牵百姓化民怨——记西乡县司法局王小娥
王小娥现任西乡县司法局柳树司法所所长,曾荣获“全省优秀人民调解员”“全市人民调解能手”等荣誉,记个人三等功1次。柳树司法所被评为“全国先进司法所”“依法行政示范单位”“政法工作先进集体”。
王小娥自2007年走上基层司法行政工作岗位以来,一干就是14年。她继承和发展“枫桥经验”,足迹踏遍全镇的山山水水、家家户户,好多老百姓把柳树司法所叫柳树司法局,只要遇到纠纷就说“我们去找柳树司法局评理”。在14年的基层司法实践中,她累计化解各种矛盾纠纷、信访事项376起,防止民转刑案件41起,为国家、集体、个人挽回经济损失490余万元。
她几乎每天都要面对老百姓的咨询和调解申请,小到夫妻不合、邻里矛盾、争边争界,大到交通事故、侵权赔偿、群体性纠纷。工作中,她坚持以法律引导当事人,以情理说服当事人,想群众所想,急群众所急,受到干部群众的一致好评,树立了基层司法行政干部的良好形象。她调解的典型案例被市电视台“天汉说法”栏目播出。柳树司法所被全市司法行政系统观摩学习。
面对陈年积案,她想方设法进行化解。2015年3月,王小娥接到一个历时8年相邻权纠纷电话申请,她不顾路途艰险,爬坡上坎实地勘察现场、调查情况。原来是一方取土造成相邻一方2分多茶田垮塌。双方就该纠纷一直纷争不断,村干部多次调解不成,辖区派出所、律师、法庭出面仍未调停。王小娥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告知其虽然挖的是自家的土却危及到另一方的茶田安全,因此对于该损失应当负法律责任。因损失已经造成而恢复原状不具有现实可操作性,一方执意要恢复原状,那便是故意刁难,对于解决纠纷没有任何帮助。最终调解以同等面积将一块上好茶田换与另一方并抵消8年来被毁茶田的损失。至此这个历时8年的纠纷终于得以圆满解决。
2018年7月,柳树司法所与杨河法庭“双调联动”,调解了一起特殊的案件。当事人张某因智力低下,两个子女幼小,对前夫文某现有的死亡赔偿金74万元无管理能力。早在2016年,经张某申请,王小娥调解,在张某、其小叔、文某的姑姑之间达成了财产管理协议,共同保管该特殊存款。2018年,简某(再婚张某的现任丈夫)为索要存款,以张某的名义向法庭提起诉讼,要求解除原死亡赔偿金管理协议,变为简某保管。在充分考虑当事人的客观情况及两个未成年子女的长远利益,及当事人信赖柳树司法所的情况下,经调解形成了新的财产保管协议,柳树司法所王小娥义务担负起了新协议财产保管的责任。该案件是司法联动、诉调对接的大胆尝试,充分解决了当事人之间的矛盾,取得了良好的诉前调解效果和社会效果。
为老人的柴米油盐,她多方奔走。2020年11月,古稀之年的金某因病住院,儿女因为住院费用的问题打电话申请调解,并要求将其今后的赡养问题一并解决。经了解,老人共有一儿一女,按照农村的习俗“嫁出去的女儿就是泼出去的水”,女儿认为老人应该是儿子给养老送终。王小娥及时组织老人和其儿女对其赡养问题进行了调解,向他们宣讲了我国《宪法》《婚姻法》《老年人权益保护法》规定,成年子女有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这里的子女,既包含儿子,也包括女儿。经过释法明理、反复磋商,促使双方达成了赡养协议,解决了老人的医疗、生活等问题。
扎根基层14年,王小娥一心想着群众、一切为了群众,尽心竭力解决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用自己的青春和汗水收获了群众的信任和赞许,树立了一名基层司法行政干部的良好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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