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淡如菊 坚韧如松—— 记南郑区人民法院龚菊英

汉中日报 2021-05-08 10:21 大字

今年49岁的龚菊英,现为南郑区人民法院民一庭庭长,一级法官。她曾荣获“全省十佳女法官”“全市人民群众满意的政法干警”“汉中最美政法干警”“全市优秀法官”“最佳执法办案能手”“先进工作者”“优秀公务员”“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荣誉称号,荣立个人二等功2次。

扎根基层 勤奋好学做表率大学毕业后,龚菊英远离家乡湖南,来到汉中南郑法院,克服了生活中的种种困难,扎根基层25年,先后在民庭、经济庭、民二庭、办公室、黄官法庭、家事审判庭、民一庭工作,从一名书记员,逐渐成长为助理审判员、审判员、员额法官。为了进一步提升个人法律理论素养,2003年她又考取了在职法律研究生。近5年来,龚菊英个人办结案件达900余件,仅2021年第一季度就结案130件,调撤率达75%以上,连续数年在全院名列前茅,所办案件实现“零错案、零投诉、零上访”。

担任庭室领导后,龚菊英更是勇挑重担,带头办难案、办铁案。2018年岁尾之际,法庭收到一起特殊的赡养纠纷案件,原告是一对年逾古稀、病入膏肓的老人,老父亲弥留之际牵挂远在甘肃的儿子,但因种种原因双方积怨较深,儿子从来没有回过家。无奈之下,两位老人将其子诉至法院。案件受理后因联系不上被告,龚菊英与诉前调解员冒着严寒远赴甘肃,找到被告后,龚菊英晓之以理、动之以情、明之以法,敦促被告尽快回汉中老家履行赡养义务,不要留下“子欲养而亲不待”的遗憾。随后,龚菊英又找到被告的单位,为其争取了合理的探亲时间。被告被她的敬业精神感动,两天后就返回汉中,了却了老父亲最后的心愿并与母亲达成赡养协议。原告在子女的陪同下申请撤诉时,满含热泪地感激龚菊英帮她挽回了家庭亲情。龚菊英常说,“金杯、银杯,不如老百姓的口碑”。像这样想当事人所想、急当事人所急的事例在她的工作中不胜枚举。

勇于创新 家事审判创经验龚菊英性格坚韧刚强,有着一股不服输的“女强人”气质和朴实亲民的情怀。自南郑法院家事审判庭2017年7月成立以来,龚菊英一直负责家事审判工作,她带领“巾帼团队”充分发挥女法官独有的细腻、温情和善良,把法律的刚性和法官的柔情有机结合,刚柔并济地化解矛盾和纠纷。截至目前,全庭已办理案件1780件。她积极推进多元化调解机制,探索实施了当事人亲自到庭、家事案件不公开审理、离婚案件财产申报等制度,设立心理咨询室、情绪宣泄室来修复亲情的裂痕,用“判后寄语”来化解当事人久郁的心结,用“离婚证明书”充分保护当事人的隐私。她用女性法官特有的亲和力,化干戈为玉帛,劝和了一对又一对夫妻,修复了一段又一段濒临破裂的亲情,化解了一起又一起邻里家族纠纷。南郑法院的家事审判工作为全市法院家事审判工作提供了可复制可借鉴的成功经验。

2021年民法典实施后,龚菊英发出了南郑法院的首份人身安全保护令。刘某在协议离婚的“离婚冷静期”期间遭遇丈夫洪某家暴,龚菊英牺牲周末休息时间调查案情,在刘某提交人身安全保护令申请后,第一时间立案并发出人身安全保护令,同时抄送辖区派出所以及社区协助执行,禁止洪某对刘某实施家庭暴力行为;禁止洪某骚扰、跟踪、接触刘某及其相关近亲属。该裁定一经发出立即生效,在受害者和施暴者之间撑起“保护伞”,筑起“隔离墙”,有力震慑、教育、惩罚了施暴者,维护了家暴中受害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

牢记宗旨 清廉严明促公正龚菊英同志在审判岗位上坚守二十多年,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对当事人不管出于什么目的,采取何种方法的请吃、送礼全都严加拒绝,始终保持了一身正气、两袖清风的好形象。在她的带领下,庭内干警都做到了严谨细致,一丝不苟,公正高效,廉洁自律,圆满地完成了各项审判任务。

工作中,龚菊英没有豪言壮语,但就像她的座右铭“官司一生一次,影响一生一世,坚守法治信仰,常存人文关怀”一样,她用实际行动践行着“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要求,诠释着新时代女法官的为民情怀和责任担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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