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转交汉中市第十九批环境信访问题

汉中日报 2021-05-29 11:35 大字

本报讯 5月28日,省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转交汉中市环境信访问题12件,市环保督察信访案件督办组按照信访办理工作方案及时转交相关县区党委及市级有关部门进行处理。

统计分析,省督察组转办的12件环境信访问题,涉及6个县区。其中汉台区4件,城固县、洋县、略阳县各2件,南郑区、勉县各1件。从涉及类型看,涉水问题1件,涉垃圾问题1件,涉大气问题2件,涉生态问题3件,涉油烟问题2件,涉扬尘问题1件,涉其他问题2件。

截至5月28日,累计接到省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转交汉中市环境信访问题189件,居前三位的县区分别为:汉台区60件,占31.75%;南郑区27件,占14.29%;城固县22件,占11.64%。洋县、勉县各17件,各占8.99%;西乡县14件,占7.41%;宁强县12件,占6.35%;略阳县10件,占5.29%;镇巴县、佛坪县各3件,各占1.59%;经济开发区2件,占1.06%;留坝县、兴汉新区各1件,各占0.53%。从涉及类型看,涉水问题34件,占17.99%;涉土壤问题1件,占0.53%;涉垃圾问题8件,占4.23%;涉噪声问题26件,占13.76%;涉大气问题35件,占18.52%;涉生态问题40件,占21.16%;涉油烟问题9件,占4.76%;涉扬尘问题12件,占6.35%;涉其他类问题24件,占12.7%。

截至5月28日10时,189件环境信访问题转办工作全部完成,转办率100%。现已办结112件,其余77件正在按程序办理中。

(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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