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女因抚恤金引矛盾二次调解问题终解决

广元日报 2021-06-06 00:43 大字

□熊连瑾广元日报全媒体记者文煜凌

6月4日,记者从剑阁木马司法所获悉,该所近日成功调解一起抚恤金引发母女4人矛盾的案件。

丈夫去世抚恤金引发母女矛盾

2020年11月下旬,一位老太太来到木马司法所向工作人员哭诉:丈夫去世,女儿女婿不管自己……工作人员见状,立即安抚老人情绪。随后,司法所工作人员与相关部门、村组干部取得联系,多次实地走访才弄清了案情的来龙去脉。

2020年10月,木马镇居民张某去世。随后,其遗孀因赡养、抚恤金及丧葬费分割等问题与女儿发生纠纷。张某生前与妻子育有三女,大女儿按照风俗留在家中,招了上门女婿,二女儿、三女儿均外嫁。按常理,老太太应与大女儿一家共同生活,抚恤金用于其今后养老需要。但老太太提出不愿意跟随大女儿生活,想要拿回抚恤金。双方由此发生争执,一家人闹得十分不愉快。

首次调解因一句话被迫中止

2020年春节前夕,木马司法所组织第一次调解。老太太、大女儿一家人及三女儿到场,二女儿因疫情被困外地没有到场。

调解现场,老太太提出抚恤金不分割,而且要由自己本人保管。大女儿反对称,母亲私下总是帮衬二女儿、三女儿,假如把抚恤金花出去,拿什么给母亲养老。三女儿则表示,尊重母亲的意愿。

调解人员听后对“抚恤金”的法律关系进行了详细解释,并提出建议,老太太主张自行保管抚恤金无可厚非,为保证该笔资金的正当用途,三姐妹之间可通过共设取款密码、定期公布开支等方式来管理。大家听后一致通过此方案。原本以为调解胜利在望时,老太太嘟囔了一句,“好几次我家里的钱都不见了。”大女儿一听这话,顿时发了火,认为母亲是在污蔑,立刻起身走人。调解被迫中止。

二次调解赡养问题终得解决

经过调解人员反复做工作,2021年4月22日,老太太、大女儿一家、二女儿、三女儿进行第二次调解。老太太再次表态不愿意跟随大女儿一家人生活,自愿跟随二女儿、三女儿共同生活直至去世。三位女儿表示同意,抚恤金由老太太、二女儿、三女儿共同保管。二女儿、三女儿当场写下承诺书,自愿供养母亲并保证她的生活起居、医疗及安全。

调解员拟好协议书,老太太、二女儿、三女儿一一签字按印。当协议书递给大女儿时,她说:“钱的事情必须重新拟一份协议,这样混到一起写不行。我不签了,让我回去再思考一晚。”

调解员语重心长地与其进行沟通后,大女儿一家离开了现场。

次日,调解员接到村干部的来电,表示对方想通并已经在协议上签字。至此,老人的“心结”终于解开,抚恤金有了归属,赡养问题也迎刃而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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