苍溪法院 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广元日报 2021-06-06 00:32 大字

绘图:宋兰英张懿玲

本报讯(彭孝林广元日报全媒体记者文煜凌)记者昨日从苍溪县法院了解到,近年来,该院立足审判职能,注重机制建设,强化举措创新,以“3333”举措着力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为青少年健康成长撑起一片法治蓝天。

“三基础”配套,构建保护体系。一是建立专业审判团队。根据未成年人审判工作发展实际需求,积极争取县委支持,在全市基层法院率先建立“青少年审判庭”;选配专业能力强、善做群众工作、心思缜密细腻的法官组建专门的审判团队,开展涉未成年人审判工作。二是建立专属审判场所。建立适合青少年特点的“圆桌”审判庭,突出严肃与关爱并重的法庭氛围打造;对涉未成年人案件一律实行“圆桌”审判方式,减少司法程序可能对未成年人心理产生的消极影响。三是建立专门审判机制。研究制订《未成年人审判工作实施方案》《未成年人刑事审判实施细则》等配套制度,对涉未成年人各类案件的审判明确特别的程序和方式方法,将“教育保护”理念深入法官内心,贯穿于案件办理全过程。

“三环节”帮教,促进改过自新。一是抓好庭前“调查”。对涉未成年人案件,一律在庭审前开展社会调查,了解未成年家庭、生活学习或未成年被告人的性格特点、社会交往、成长经历以及犯罪前后的表现等情况,以有针对性地确定案件审理方式、制订调解方案或帮教计划。二是抓好庭中“教育”。在案件审理过程中,结合案件反映出来的问题,采取启发、疏导的方法对未成年家长或未成年被告人进行教育,帮助他们树立起正确的家庭观、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认识到自身存在的过失和错误。三是抓好庭后“帮扶”。对缓刑犯帮助解决其上学、务工等切身问题,促进快速回归社会;对实刑犯,及时组织被告人亲人与之见面,以亲情呼唤真情;少年法庭的法官定期到监所回访,了解学习改造情况,协助抓好帮教,让未成年罪犯快速改过自新。近3年,审结涉未成年人案件14件,涉未成年人27人,其中通过与学校沟通让11名未成年被告人重返校园,累计到县看守所、监狱、社区回访帮教未成年犯60余人次,送去各类书籍近200册。

“三职能”融合,维护合法权益。一是注重民事调解。在涉未成年人尤其是继承、离婚、侵权纠纷等案件中,用足用好各项法律举措,充分听取未成年人意见,加大纠纷调解力度,以“未成年人利益最大化”为原则,既保护当前利益又着眼长远利益,最大限度减少纠纷给未成年人权益带来的伤害。二是注重刑事保护。充分保障未成年被告人诉讼权利,依法通知并督促监护人出庭参与诉讼;坚持为未成年被告人指定辩护人出庭为其辩护,充分听取辩护人的辩解意见;对于未成年人案件实行不公开开庭审理,犯罪记录全面封存,非经法定事由和程序不予公开或查询,最大限度地降低刑罚对未成年人成长的不利影响。三是加大执行力度。对涉及未成年人追索抚养费、损害赔偿金等案件,开辟执行绿色通道,优先立案优先执行;对执行不能的案件,快速启动司法救助机制,防止因执行不能而影响未成年人上学、医疗等问题发生。近3年,该院涉未成年人民事案件调解率达80%以上,执行兑现率超60%,为困难未成年人家庭提供司法救助资金近10万元,实现未成年人犯罪刑事辩护全覆盖。

“三举措”治理,培育良好氛围。一是加强法制宣传。常态化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持续开展以“预防和打击未成年犯罪、关爱未成年健康成长”“以案释法、护航青春”法治讲座,提高青少年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选择典型案件到学校就地巡回审判,用身边的案教育学生;坚持走出去与请进来相结合,邀请青少年学生走进法院旁听涉及未成年人案件的庭审,以案释法,以案示警。二是加强司法建议。针对本地未成年人犯罪问题、离婚纠纷案件中未成年人保护等问题开展调研,并形成高质量调研报告,为县委、县政府制订政策提供决策参考。对个案中反映出来的问题,及时向教育局或学校发出司法建议,促进弥补管理短板改进思想工作。三是加强部门联动。先后与公安、检察、司法、教育、民政、妇联等部门建立未成年人保护机制,协调配合抓好法治宣传、日常帮教、心理干预、困难救助、校园周边环境整治等工作,共同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社会环境。近3年,该院累计进学校举办法制讲座60余场次,就地巡回审判案件7件,邀请学生参与旁听近3000人次,向有关部门提出司法建议3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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