炉霍 公开宣判+判后释疑+法治宣传

四川法制报 2020-06-09 00:55 大字

本报讯(炉霍法 刘刚名)5日,炉霍县法院深入一起破坏环资资源案发地,对被告人洛某某进行公开宣判。200余名群众旁听。

炉霍县法院依照相关法律法规,依法判处被告人洛某某有期徒刑1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责令洛某某按照《盗伐林木案植被恢复方案》,补种树苗350株,并承担3年的造林管护责任,恢复被破坏的森林资源。

宣判结束后,承办法官向群众进行了判后释疑。该院藏汉双语干警采用通俗易懂的语言,深入浅出地向在场群众宣讲了环境日相关内容,引导群众不做滥伐林木、非法猎捕等违法犯罪行为。法院干警还采取以案说法、以事析理的方式,开展缉枪治爆法治宣传。

新闻推荐

游客接待中心预计5月营业,计划带动周边地区发展乡村旅游 农业飞地产业园要吃“旅游饭”

◎甘孜日报记者游飞采摘、包装、上车……3月21日,在炉霍县斯木镇吉绒村盛煌农业飞地产业园区,十多名工人忙活了一上午,终于...

炉霍新闻,有家乡事,还有故乡情!连家乡都没有了,我们跟野人也没什么区别。露从今夜白,月是故乡明。炉霍县一直在这里为你守候。

 
相关推荐

新闻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