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定依法强制腾退一房屋
本报讯(饶艳 叶斌 记者 王焰)近日,康定市法院执行局依法强制腾退位于康定市沿河东路的房屋一处。
甘孜州碧源物业有限责任公司(下称“碧源公司”)诉谢某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康定市法院判决双方订立的房屋租赁合同无效,并判令谢某于判决生效之日起30日内将租赁房屋返还碧源公司。因谢某在规定期限内未履行,经碧源公司申请,康定市法院立案执行。执行干警多次与被执行人沟通,责令其主动履行义务,但被执行人一直未履行,执行局决定强制执行。经过2小时现场工作,房屋腾退完毕交付给申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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