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反映四川村级建制调整有传统村落被除名 省民政厅回应

澎湃新闻 2020-07-31 06:31 大字

近日,有网友通过人民网领导留言板反映,四川省村级建制调整中似乎未对“严禁拆并中国传统村落”问题予以足够重视,甘孜州得荣县的村级建制调整方案就可能造成中国传统村落和四川省传统村落被直接除名。

四川省民政厅答复称,由于自然灾害和地震的原因,三个村落的原址房屋已大量损毁,无法居住,失去了保护价值,按照规定,直接予以退出传统村落。

网友称,《国家住房城乡建设部、文化部、国家文物局、财政部关于切实加强中国传统村落保护的指导意见》“严禁拆并中国传统村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等部门联合下发的《中国传统村落警示和退出暂行规定(试行)》第十七条:存在以下情况之一的,直接予以退出:(二)整村撤并的或整体迁出原住民后搞旅游景区景点整体经营开发的。但是,四川省村级建制调整中似乎未对该问题予以足够重视。甘孜州得荣县村级建制调整方案中将“吴拥共村、八子斯热村、子庚村合并命名为子庚村”,其中八子斯热村、子庚村是“中国传统村落”,吴拥共村是“第一批四川省传统村落”。这一调整将可能造成2个中国传统村落和3个四川省传统村落被直接除名。

上述网友说,其电话咨询了国家住建部村镇建设司有关同志,回复是中国传统村落不能撤并。

在这名网友看来,四川省拥有333个中国传统村落和1050个省级传统村落,这是宝贵财富。国家对每个传统村落都给予了政策和资金的支持,在国家传统村落数据库里,每一个传统村落都有独立的编码,一旦合并将造成财政拨款无法落地,后续支持都将无法开展。“因此建议我省有关部门对这一问题予以关注,对各市州村级建制调整中涉及中国传统村落和四川省传统村落的撤并问题进行调查并予以规范,指导地方做好村级建制调整工作。”

四川省民政厅在答复中指出,本轮村级建制调整改革中,四川省高度重视保护传统村落,省级指导意见明确,对涉及历史文化名村、传统村落等特殊村的改革提出原则上不做调整和相关政策继续保留的工作要求,对确需调整的,要求新村命名原则上与调整前保持一致。

对于网友留言中反映的甘孜州得荣县瓦卡镇涉及传统村落的具体改革问题,四川省民政厅表示,经调查核实,网友所反映的情况属实。

据其介绍,得荣县瓦卡镇八子斯热村、子庚村2012年被评定为第一批中国传统村落,吴拥共村2013年被评定为四川省第一批传统村落。改革中,得荣县瓦卡镇通过入户走访、召开村民大会等方式,制定了将八子斯热村、子庚村、吴拥共村合并设立子庚村(继续享受国家级传统村落政策)的方案,主要基于三个方面的考虑:

一是涉改村已实现融合发展。因自然生活条件恶劣,地质灾害频发,2010年三个村的居民已分批次移民搬迁至瓦卡坝区扎南达临时居民点。受2013年“8.28”“8.31”地震灾害影响,瓦卡坝区扎南达出现大量滚石坠落,群众房屋受损无法居住,三个村的群众又全部移民搬迁至瓦卡镇林业果园安置点(距镇政府所在地200米)。目前,三个村的居民已搬离原村落,在安置点形成了新的聚集地。

二是涉改村的人口偏少。八子斯热村10户、子庚村21户、吴拥共村16户,三个村户数总和仅有47户234人。按照甘孜州原则上低于50户的村不再保留的改革政策,应予以撤并。

三是涉改方案群众支持认可。该方案全覆盖征求了涉改村群众的意见,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30天,并经过村民会议表决通过。该改革方案,有利于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有利于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有利于提升涉改村的治理水平。同时,由于自然灾害和地震的原因,三个村落的原址房屋已大量损毁,无法居住,失去了保护价值,根据住建部《中国传统村落警示和退出暂行规定(试行)》第十七条第三款之规定:“因不可抗力等自然因素造成村落严重损毁,已失去保护价值的,直接予以退出传统村落”。

四川省民政厅称,下一步,我们将指导市(州)做好村级建制调整改革的“后半篇”文章,加强地名文化遗产保护,对涉改的传统村落加大扶持力度,让群众享受改革红利的同时留住文脉、记住乡愁。(本文来自澎湃新闻,更多原创资讯请下载“澎湃新闻”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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