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车“订金”起纷争 正义雪莲忙调解

四川法制报 2021-05-18 00:37 大字

本报讯(丹巴法 李阳 腊梅)近日,丹巴县法院正义雪莲女子审判团队成功调解了一起因“订金”而产生的不当得利纠纷案件。经过法官耐心细致的释法明理,原被告双方当事人最终达成调解协议。

2019年12月,原告沙某找到被告泽某,请求被告帮自己购买一辆福特商务车,并当即支付给被告现金4万元。随后被告出具收条一张,载明收到原告订金4万元(车款订金),除收条外双方未签订任何书面合同。收受订金后,被告以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为由,迟迟不落实购车一事。原告见被告迟迟不落实购车事宜,加之家中急需用钱,便不再想购车,并要求被告退还订金。被告却以原告违约为由不予退还订金,称给付订金一方违约导致合同不能履行时,其已交付订金是不予返还的。今年4月26日,原告向丹巴县法院提起诉讼,请求被告返还订金。

受理案件后,正义雪莲女子审判团队承办法官了解了案件实际情况,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后组织双方进行调解,并针对“定金”与“订金”的区别及相对应的法律责任进行了详细的解释说明。双方当事人最终达成调解协议,握手言和并当场履行。

新闻推荐

8 支参赛队激烈“过招”

本报讯(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周靖)3月31日,四川省司法行政系统队伍教育整顿学习成果知识竞赛暨演讲比赛决赛在四川司法...

丹巴新闻,弘扬社会正气。除了新闻,我们还传播幸福和美好!因为热爱所以付出,光阴流水,不变的是丹巴县这个家。

 
相关推荐

新闻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