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法宣传走进农牧民合作社
单永国
五月的甘南,位于夏河县甘加镇甘加秘境的八角弘业合作社里一片繁忙而有序的景象。草场边,牛羊旁,夏河县税务局税法宣传走进了农牧民专业合作社。
“今年税收优惠有哪些?”“我们合作社的账务如何规范?”“我们是A级纳税人,是否可以贷款?”合作社负责人提出一个又一个问题。
“今年,国家又出台了很多优惠政策,自2021年4月1日起,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合计月销售额未超过15万元(季度销售额未超过45万元)的免征增值税……”税法宣传队员们耐心解答。
近年来,农牧民专业合作社已成为农牧民脱贫和乡村振兴的主要平台。为帮助合作社更好发展,甘南州税务部门积极落实相关税收优惠政策,优化纳税服务举措,并安排专人上门,为合作社提供集中培训和“一对一”精准辅导。
夏河县共有农牧民专业合作社213家,但分布较为分散,经营规模普遍较小,财务核算和涉税事项办理存在困难,且合作社人员日常忙于农牧事务,对税收政策缺乏了解,很难系统学习税费政策。
为解决纳税人实际困难,夏河县税务局以“送政策,送服务,解难题,办实事”为主题,深入甘加镇,对该镇合作社负责人、财务负责人、办税人及牧民代表等60余人进行集中培训。培训采用藏汉双语宣讲,系统讲解税法知识、财务知识、农民专业合作社税收优惠政策、便民办税举措等。同时召集甘加镇27户农牧民合作社的30名代表进行座谈,并发放调查问卷。
此外,夏河县税务局还在每个乡镇选取有代表性的合作社,定点放置藏汉双语税收政策资料、海报等,供镇里各合作社人员取用学习;每月在各乡镇选取2户农牧民合作社,由“党员先锋+税收业务骨干”组成的辅导组上门进行“一对一”辅导。
“税务部门入社宣传,不仅让我们精准享受到了国家的好政策,而且给合作社发展提出了很多可行性建议,真是太感谢了!”八角弘业合作社负责人王全喜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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