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场事故起纠纷 法院调解化矛盾
调解现场本报讯(杨洋 庞军 记者 张伟文/图)“陈法官,真的非常感谢你,在这么短的时间内就把我们协商3个月的事情给解决了,给我们省下了不少事。”当事人感激地对巴中市巴州区法院民一庭庭长陈泓燕说道。
2020年12月15日,被告李某某驾驶出租车从巴州区财富广场往蓝湾国际方向行驶,当行驶至小东门街一号桥上时,与加速横穿道路的行人文某某相撞,造成文某某受伤、车辆受损。此后,双方当事人因赔偿事宜未达成一致产生纠纷。
巴州区法院受理该案后,承办法官陈泓燕认真研判案情,根据实际情况,当日就联系原、被告双方组织进行调解。下午,双方当事人来到巴州区法院调解室就此次纠纷相关事宜进行协商。最终,在陈泓燕的耐心调解下,双方对责任比例、费用标准等都做出让步,被告方当场给原告赔礼道歉并承诺承担责任,保险公司也最大限度地履行了赔偿义务,原、被告双方就赔偿款项达成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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