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法百灵鸟”35年来坚持为孩子做普法宣传 “有意义的工作我要做到做不动为止”
陈静等人为孩子们做普法宣传。
■文/图记者袁玥见习记者姚瑞丹
“孩子们,你们知道什么是宪法吗?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就是你们口中最伟大的法律……”10月12日14时许,《关爱明天普法先行》的法律知识讲座在西安市灞桥区东枣园小学的操场上进行。66岁的西安市关工委法治报告团团长陈静,现场为孩子们进行法律知识宣讲,这项工作陈静已经坚持了35年。
35年坚持开展普法宣传
“普法教育真的很有必要。1984年,我在一次视察看守所的活动中,惊讶地发现,在那里关押的犯罪嫌疑人,80%都是身强力壮的中青年人,甚至还有几个十五六岁的未成年人,他们年纪轻轻就走错了路,这让我非常震惊和痛心。”看守所的见闻让陈静萌发了一个强烈的念头:身为人民法官,有责任有义务向广大公民尤其是要向未成年人进行法治教育,为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为社会安定和谐、家庭幸福,为孩子们健康成长,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陈静用了半个月的业余时间编写好了第一份法治讲稿,在原西北国棉四厂作了第一场法治报告,从此陈静的普法之路正式开启。之后整整10年的时间,她讲遍了灞桥区的中小学校和大中型企业、乡村及驻地部队。
1999年5月,西安市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成立了法治报告团,陈静被任命为团长,从此,她与青少年普法工作结下了不解之缘。退休之前,听过陈静法治报告的人数已达150多万人,人们纷纷赞扬陈静是“普法百灵鸟”。
2009年陈静到了退休年龄,在市关工委领导的支持和帮助下,当年的“西安市关工委法治报告团”又重新组建,陈静仍被任命为团长,继续行走在普法宣传的道路上。退休11年来,在社会各界的关心帮助下,陈静奔赴全省104个区、县,讲课1600多场,直接听众达210万人。
普法工作要一直做下去
为做好普法宣传工作,陈静克服了许多难以想象的困难。1984年,陈静的儿子5岁,丈夫还在外地工作,要真正做到审判工作和普法宣传两不误,是一件非常困难的事情。她没有节假日,整天像个陀螺一样忙里忙外,工作上加班加点是常态。
“2011年秋季,在安康市岚皋县宣讲时一直有雨,县上又全面修路,很多路段机动车无法通行,山上的飞石不断往下滚落。当时,我和团员们冒着危险,在当地向导的带领下,翻山越岭走小路,衣服淋湿了,裤子和鞋上全是泥巴,5天讲了12所学校。”在陈静35年的普法宣传工作中这样的事件有很多。但是每当看到青少年学法用法、遵纪守法;公民依法维权、提高自我防范能力,有效地保护自己和孩子的安全;看到无数家庭和谐幸福,陈静感到十分的欣慰,觉得自己所有的辛劳和付出,都非常值得。
长期作宣讲报告,疲劳用嗓,陈静的嗓子经常疼痛甚至嘶哑,她含服药片坚持讲课;冬季寒风刺骨多次感冒,她照样参加宣讲活动;盛夏酷暑皮肤被烈日晒黑好几度,她从未缺席讲课。
陈静上课生动活泼,更追求真正意义上的普法效果。她采用法律知识竞赛、讲故事说案例、以案释法、遵纪守法宣誓、诗朗诵、说快板儿、演唱歌曲、表演舞蹈等生动活泼的方式进行普法宣传,寓教于乐的形式强化了普法教育的效果,受到了社会各界的欢迎和好评。
“我1999年担任了西安市关工委法治报告团的团长,到现在21年了,我们报告团的人都换了好几批。现在的报告团团员都是一些热爱青少年、热爱普法工作的,有大爱精神的同志们。我们团结在一起,我们愿意把这项有意义的工作继续做下去,一直做到做不动为止。”接下来,陈静将继续行走在普法宣传的道路上,用法律知识浇灌祖国的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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