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名抵制于正、郭敬明!

半岛都市报 2020-12-23 01:30 大字

半岛全媒体记者仲维莉

12月21日晚,编剧宋方金、余飞等发布111位编剧、导演、制片人、作家的联名信,直指有抄袭劣迹的郭敬明、于正在综艺中进行话题炒作,追逐点击率、收视率的做法引起了相关从业者和社会各界的反感,呼吁不给抄袭剽窃者提供舞台,多宣传德艺双馨的艺术家,尊重原创。联合署名的还有著名作家琼瑶、高群书、白一骢、董润年等。

联名信暴露行业问题

12月21日晚的一封百名影视从业者发布的联名公开信,再一次把娱乐圈的风云人物于正、郭敬明推到风口浪尖。同时暴露了近两年影视市场的一个问题,抄袭成风、唯流量是从。在影视从业者看来,抄袭之风决不能姑息,否则的话将会让整个行业越走越差,继而形成恶性循环。近日,于正和郭敬明出现在一些表演类的节目中,为了节目效果,说了一些比较激烈的言论,信中对于这种刻意制造话题增加收视率的问题,表示了不满。此次发布联名信的根本目的也是希望能引导市场及资本方、平台方理性判断并走向良性的发展道路。信内呼吁:“严厉打击和惩处有抄袭剽窃违法行为的编剧、导演,媒体平台应弘扬时代正气,多宣传德艺双馨的艺术家,主动拒绝这些有劣迹且不加悔改的创作人,不给抄袭剽窃者提供舞台,将他们从公众媒体中驱逐出去。”

不仅抄袭还拒不道歉

于正在2014年的电视剧《宫锁连城》,因为大量抄袭《梅花烙》,被作家琼瑶告上法庭索赔2000万元。最终被判定于正及相关影视公司构成侵权,被判公开道歉,并停止复制、发行、传播该剧,赔偿损失共计人民币500万元。虽然被判,但是于正并没有履行判决,最终被法院强制执行,在《法制日报》上刊登判决主要内容。

郭敬明的抄袭事件是在2003年。他的小说《梦里花落知多少》,涉嫌抄袭女作家庄羽的《圈里圈外》。2006年终审,郭敬明抄袭事件维持2004年的一审判决,认定抄袭事件成立。判决郭敬明及出版社赔偿庄羽经济损失20万元,停止《梦里花落知多少》的出版和销售,追加精神抚慰金1万元,并要求郭敬明在《中国青年报》上公开道歉。终审宣判后,郭敬明表示绝不道歉。

呼吁审丑不应继续下去

编剧余飞在自己的微博表明,吸毒嫖娼的艺人都受到了严惩,一些有道德问题的艺人也被限制出镜,为什么被法院判决的“文贼”却被资本和平台追捧,这种“审丑”行为不应该继续下去。

影视从业者宋方金表明,发起这份联合抵制的初衷,是因为近一段时间以来,郭敬明和于正等曾有过抄袭劣迹的影视人,以榜样导师的形象高调现身各大综艺节目,圈内原创作者们认为,这样的风气不能盛行下去。“对于被抄袭者来说,反抄袭之路是一个很痛苦的过程,比如郭敬明抄袭庄羽的作品,已经十多年过去了,庄羽赢了官司,郭敬明赔了钱,但是现在(郭敬明)依然没有道歉,反抄袭是这个行业的良心。”

记者手记

流量与未来,孰重孰轻?

100多名业内人士联合发声明信,的确是业内罕见,也说明于正郭敬明二人的确让人忍无可忍了。在流量至上的今天,于正和郭敬明的作品不管是否原创,在近年来都开创了很高的收视率或者票房成绩,他们因而也捧红了不少演员,赢得了不少粉丝。当判决下来,他们也拒不为剽窃行为道歉,品行不端还能活跃在娱乐圈成为红人,的确需要修正。于正和郭敬明代表了娱乐圈的虚假繁荣,这样的抄袭者如果成为榜样,那么之后的影视行业将绝无底线可言。

于正还曾说过一句话:“我就是不理你们,我气死你,现在我觉得我写得爽就可以,我收视第一就可以了”。这话听起来让人恼火,可惜现实如此。这两个被批为“文贼”的编剧、导演却获得了市场的认可。郭敬明在败诉后没有多少损失,反而还被粉丝追捧,他靠着小说的收入,成为老板,还当起了导演。但大多数观众到底是火眼金睛,他导演的电影在豆瓣上评分低得可怜。但就是这样他还能和陈凯歌、尔冬升等名导坐在一起在节目中指点江山。不因为别的,就因为有话题有流量。

作为创作者,以剽窃行为换取自己的利益,然后扶摇直上成为节目导师,成为年轻人的“榜样”,这的确让人无法忍受。我们应该给予原创足够的尊重,而这尊重不能仅仅是口头上的“保护版权”,还要让剽窃者受到当头一棒的呵斥。不然影视圈的抄袭剽窃行为会变得非常盛行,是时候遏制不正之风了。网络平台、电视台对社会有价值导向作用,我们应该给青少年正确的引导。当流量和职业操守摆在面前,如果只是一味地“歌舞升平”,那么我们会失去大量的优质创作者,最后只留下一地残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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