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经着迷的小爱好 一直偷偷跟着我
当那一灯如豆的小火苗,在关了灯的客厅里悠然亮起时,我一时有些恍惚,仿佛昨日重现。
曾经看到一句很令人感动的话:“享受过的美好,便不存在失去;爱过的一切,都将融入我们。”这些美好的享受或爱过的事物,可以很抽象也可以很具体,内涵丰富。
业余爱好也毫无疑问算是其中一项——不论你着迷于某样爱好的时间长还是短,只要是发自内心的喜爱,并投入了自己的时间精力去培养的,就算是因为种种原因被放弃过,但或许有一天,它仍会以你意想不到的方式,回来给你惊喜,给你安慰。
天文/
拂去望远镜上的灰尘
又看到那么清晰的月亮
记得小时候老师布置作文让大家写自己的理想,我写的是当一名宇航员遨游太空。越长大当然越明白,这么远大的理想,我只能想一想,但有关宇宙的各种图书、纪录片却一直没断过看。工作以后,我花几百元买了台入门天文望远镜,想继续投入到对天文的热爱中。
以前我只知道宇宙很大,踏进看星星这个圈子,才发现门槛真高。我那个天文望远镜,只能看月亮。要靠谱点看看土星环,价钱就要好几千,而且动辄几十斤重,搬一次下楼很是费劲。这还是其次,因为在城市光污染比较大,观星爱好者们一般都是开车到很远的地方去看,我以前混的一个看星空的兴趣小圈子,大家经常开车到新都桥、昭通等地看星星。
算了,还是在电脑上看看别人拍的星空吧,我曾经看过15亿像素的仙女座星系的照片,这玩意儿是普通人靠自己无论如何都看不到、拍不到的。如此一来,那个几百元的天文望远镜便再也懒得去动,一直放在家里吃灰。
上个月月圆之夜,孩子准备去睡觉的时候忽然说:“哇,今天的月亮好亮啊!”我才留意到我家厨房的阳台上可以看到月亮,于是想起了那台天文望远镜,正好给孩子看看月球上的环形山、陨石坑。
很快,我架起望远镜,对准月亮,调整好角度。从望远镜上看月亮和肉眼看是不一样的,镜头里的月亮亮得刺眼,月球的表面的细节也很清晰,我看得都呆了,若不是孩子闹着也要看,真不想挪开眼睛。果然,孩子也是“哇哦”“哇哦”惊叹不断,其实她看过月球的照片,但看照片远远不能和亲眼看相提并论啊。
趁着看月亮,我又给她讲夜空中恒星、行星的区别,多年来兴趣积累的知识也算有了用武之地。在这个月圆之夜,和孩子聊星星、聊月亮,浩淼的宇宙为背景,小小的我们仿佛忘记了身处城市的高楼与喧嚣。(肖飞)
音乐/
当我又弹起那首歌
老婆的眼神好温柔
刚上高中那会儿,我的个子在班上的男生里真心不算高,成绩也不特别好,唯一的优势就是长得还行,以及喜欢运动。但这点儿优势,比我高的男生也可以有啊。
那段时间校园民谣正流行,住我家楼上的一个哥哥,上大学了,自己组了一支乐队,平时会在家弹吉他练琴,我没事就往他家跑,一来二去也慢慢学会了弹吉他,技术肯定不算多好,但像模像样地伴个奏是绰绰有余的。
凭这一手半吊子吉他弹唱,我在高二毕业那年的校园晚会上居然也一举成名,感觉好几个女生看我的眼神都不一样了(当然也可能只是我的想象)。
高三埋头备考,不过爸妈也没有严禁我弹吉他,有时他们还会鼓励我弹弹琴,换换脑。大概是因为我爸一直记得爱因斯坦说,他关于相对论的灵感是在拉小提琴的时候得来的吧?
对于我来说,这手本领最有用的时候,莫过于我大二那年追到女友的时候。她是我们系的系花,略高冷。那年暑假前,我花了一晚上时间,拉着我一个哥们作陪,在她们寝室窗子下面唱了半宿的歌。
她默默听了很久,最后打开窗子,给我递了一杯水。我仰头喝水的时候,看到她对着我笑得很甜,她的室友们则纷纷挤到窗口起哄。有时候,起哄也很有催化作用的。
总之,大三一开学,我就牵上了她的手。毕业后她考研,我工作,所幸两人都留在了同一个城市,这份爱情也终于在她毕业后修成正果。而当年为我立下汗马功劳的吉他,则在搬进新家后,被我束之高阁了。
这一束就是七年。尤其是四年前,随着女儿的出生,生活压力和琐事都翻了一番,让我们似乎彻底忘记了曾经的浪漫时光。
直到今年7月,我俩在家看了一场《乐队的夏天》,看到九连真人弹着吉他唱《北风》的时候,老婆忽然问我:“你的吉他还在吗?”我说在啊。“那你还会不会弹了啊?”她又问我。
就这样心血来潮,翻出了尘封的吉他,擦干净,调调弦,居然还将就能弹起来。我唱了那首郑钧的《灰姑娘》——这是我们第一次出去单独约会时,我特意弹唱给她的。当我又唱到“你如此美丽,而且你可爱至极……”的那句时,我发现老婆的眼神,一瞬间变得温柔又伤感。
那一刻我意识到,浪漫一直都在,只是我们差点忘记了。(于连)
绘画/
画着画着
突然就觉得世界安静了
都说辅导孩子作业,是一件需要时刻准备着心脏搭桥的事情。所以,作为一个娃儿读初中的孩子的妈,我的心脏到现在还没有搭桥,真要感谢有一个曾经被丢弃了的爱好,回过头来救了我。
从初中开始,我就很喜欢画画。那时候很流行摘抄本:用一个笔记本,把看到的写得好的段落或文章抄下来,当然发展到后来,也直接用剪刀把文章剪下来粘贴到本子上。当时别的同学都觉得抄文字就好了呀,但我不,总觉得光是文字很单调,旁边必须得有一些东西来装饰。但总不可能贴明星不干胶吧,那也太肤浅了;画些花花线线的花边,太幼稚。于是,从没学过画的我,只好战战兢兢地拿起笔,自己来画。
记得当时最喜欢画的是钢笔简笔画,倒不是因为我有多么喜欢这种画风,而是条件有限,手边只有钢笔可选,写完作业顺手拿来画就是了。
神奇的是,我居然真的很喜欢这单调的画风。那时候最喜欢画的就是一条路,路两边是蜿蜒的草和错落的石头,路的尽头是一棵树。或者就是一座起伏的山,山上同样有草和树,还有一条眼巴巴眺望远方的狗。总之大多是这些单调而重复的画面,但配上钢笔的素黑,加上画面本身的留白,让正处于多愁善感阶段的我,很有一种想哭的迷恋。
但后来,考上大学以后,繁华的都市让我目不暇接。那么多的诱惑,那么多的娱乐,画画这件事,早被我抛在了脑后,更何况还是那么业余的画,哪登得了大雅之堂,更不用管它了。
三年前的某一天,一个同事拿来了她家一位长辈画的钢笔画,全是老人根据古诗自己创作的诗配画,简单的线条,就算是一只红掌正在拨青波的鹅,也是由无数长长短短的横线组合而成。那一刻,我简直被这种既轻盈又童趣的画迷住了。当晚回去,恰好因为女儿的作文问题又被气得血往上涌,恨不得冲出家门、临走还必须在门上踹一脚那种!然而怎么可能,还是得忍啊!
在忍的过程中,我突然想到了白天看过的那些画,连忙掏出手机,挑了一幅我最喜欢的画(白天拍了一些喜欢的在手机上)。然后强迫自己坐下来,照着手机开始画。画着画着,突然就觉得世界安静了。我想要的,也不过就这张桌子和桌子上那一叠白纸,以及这只连钢笔都不是的水笔。
因为简单,所以画得很快,也就十几分钟吧,一幅画就完成了。但画完以后,我的心态跟之前完全不一样了,一下子就意识到自己可能对孩子要求太多——吵什么吵?气什么气?作文就是一个积累的过程呀,她现在达不到,凭什么就断定以后也达不到呢?而且我凭什么以一个四十来岁人的眼光和境界去要求一个十多岁的孩子,这难道不是另一种意义上的以大欺小?
从那以后,每当心情不好的时候,我就会坐下来画一幅画。真的,画得好不好不重要,重要的是它总能让我很快走出暴怒,让我在每个晚上,哪怕一个小时前才和女儿吵得想脱离母女关系,但在她洗澡出来的瞬间,都能平和地跟她道一声“晚安”。(柳芭)
手工/
一灯如豆的小火苗
在黑暗的客厅亮起来
我上中学那会儿,对于油灯和蜡烛之类的东西很是着迷。看着它们在夜里摇曳小小的火苗,宁静又脆弱,很容易就会勾起我脑中关于古代读书人的寒窗想象——昏暗的灯下,泛黄的纸张,竖着写的毛笔字,一行又一行……
或许是因为我自己那时候也正在沉迷于古诗文吧,对古代文人的风雅生活(或艰苦生活)同样无限向往。虽然不能给自己搭个黄冈竹楼,但点个蜡烛过过瘾,总是可以的。
上世纪90年代,我家所在的那座小城,时不时还会遇到停电。每逢停电,我的心情都很雀跃,因为可以名正言顺把蜡烛点上了。
高高低低点上几支蜡烛,也还算明亮,写作业中途停下来休息的时候,我会把餐巾纸撕成竖条,搓成细细的纸棒,然后用这条细纸棒去吸烛火下面的蜡油,吸收了蜡油的纸棒,马上变成硬硬的小蜡条。
做这个本来没什么意思,就是为了好玩,但我妈却觉得还挺有用——老式燃气灶有时打火不灵光,她就会点上这个超细小蜡条,伸到灶上引燃,因为蜡条比火柴长,所以用着更顺手。
但令我更享受的爱好,还是做油灯:从原材料选择到设计,都是我自己的灵感——装油的容器是盛蛤喇油的小贝壳;从妈妈的针线盒里剪一段粗棉线;把挤空了的水彩颜料管剪开,剥下一小块长方形金属皮;拿橡皮泥捏一个底座,就万事俱备!
用金属皮包裹好棉线,两头露出一截,做成灯头;小贝壳按在橡皮泥底座上,里面倒一点菜籽油;灯头浸入油中,金属部分搭在贝壳边缘,让棉线吸饱油;最后小心翼翼点燃灯头,棉线迅速烧黑,但它吸进去的油“拯救”了它,油灯开始安稳地燃烧了。
实话实说,这样做成的油灯,照明作用微乎其微,连白蜡烛都比不上,可谓名副其实的“一灯如豆”,纯观赏用,就是个自己喜欢的手工小爱好,但它带来的开心和营造的氛围,是多少钱也买不到的。
上了高中后,我就再也没做过小油灯了。一晃二十多年过去,何曾想,竟然在这个暑假结束时,重拾了一次这个爱好——女儿的学校要求同学们带一个自己设计的手工作品去班上分享,作为暑假作业的一部分。于是,我们一起翻出在三亚海滩上捡的小贝壳,剪开了她的水彩颜料管,买来了橡皮泥,拿出了我的针线盒……当那一灯如豆的小火苗,在关了灯的客厅里悠然亮起时,我一时有些恍惚,仿佛昨日重现。(Carol)
游戏/
忙碌的职业妈妈
曾经也是游戏网红
上个礼拜,一位相识多年的游戏管理突然找到我,邀请我入驻他们公司的一款游戏,顺便“写点东西”。几条微信消息仿佛唤醒了我尘封的记忆,让我又看到了曾经那段为游戏疯狂的岁月。
上大学的时候,我迷上了网游,仗着自己有几分文采,就开始在BBS上写一些关于游戏的故事和感想。印象最深的有两次:第一次是随着毕业告别一个游戏,写了一篇回顾的文,在游戏里有很多人关注。虽然是虚拟的世界,但自己当时也哭得稀里哗啦的。
第二次是刚刚工作的时候开始玩一款网络游戏,为了记录自己在游戏里的点滴,写了一个十万多字的网文发在游戏的BBS,虽然后来不玩游戏导致网文下落不明,但文章的点击率超过60万,那可是2008年哦!
在那个微博刚刚起步、微信还没出世的年代,我为此着实得意了一番。也因为这个网文,游戏里几乎所有玩家都知道我的游戏ID,顺带体验了一把游戏网红的感觉;同样因为这个原因,游戏官方还曾多次找到我举办一些活动,当然也是利用一下我在游戏里的知名度。
随着年纪增长,工作越来越忙,照顾家庭和孩子几乎榨干了我的时间,自然也就没时间涉足游戏,更不要提写游戏小说了。已经跟游戏告别了这么多年,再度开始玩游戏、写网文,对于一个34岁、有家有娃、工作很忙的中年妇女来说,哪怕只是想想,都觉得不现实。
带着激动和犹豫,我战战兢兢地答应了这位游戏管理朋友的邀约,但也提前说明了自己的情况。好在对方态度随和,也并非要求我一定要写制造轰动的文章,只是邀请我试试看,双方都是比较随意的态度,所以现在我又开始了自己的游戏征程。
真的有点期待自己的新作品。也许这次的尝试效果未必尽如人意,但能够唤醒以前的记忆,重温一下关于游戏的激情,对我来说已经足够了。(嘿丘)
那一刻我意识到,浪漫一直都在,只是我们差点忘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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