才艺比拼别变成了集资比拼

齐鲁晚报 2018-07-16 03:33 大字

本报记者倪自放

《创造101》和《偶像练习生》两档养成类选秀综艺的走红,让“养成类偶像”进入人们的视野。所谓“养成类偶像”,指综艺节目通过粉丝的“投票”让偶像“速成”。粉丝“投票”对养成类偶像的重要性,造就了一种应援经济:在《创造101》决赛期间,网上流传,有粉丝为了送心仪的选手“出道”(指结束练习生身份正式进入演艺圈),有自发性形成的粉丝组织,通过粉丝平台集资超千万元为偶像选手投票。

但近期传出的一个消息,为“养成类偶像”及应援经济带来了负面影响:有网友在豆瓣小组上发帖称,某选手家的“粉头”(粉丝团头目)可能卷了集资的钱去“喜提”海景房,网友质疑该粉丝组织集资超过千万元,但在决赛当天的集资排行上的数据与其相差甚远。在多个粉丝平台,粉丝为偶像集资应援的现象非常多,少则几万元,多则几十万元,“养成类偶像”比赛期间的应援资金有的过千万元,但这些钱的去向,大多无明确的说明。

对于粉丝集资的行为,法律界人士认为,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目前来看,粉丝组织募集资金,其目的是用于投票、买广告位、买产品、买专辑冲销量,甚至是为偶像购买礼物。因此这种集资实质上是一种集资消费,并不存在向粉丝承诺保本付息的情况,没有利诱性,因此在根本上没有引发金融系统风险的可能。说得通俗一点,更像是一种凑份子、众筹。但如果出现挪用集资款或是卷款跑路,这些集资发起人仍可能涉嫌违法行为。

游走在法律灰色地带的粉丝集资,为“养成类偶像”的成色打上了一个问号,这不得不让人怀疑,某位选手能否“出道”,似乎不取决于他的才艺,而是可能取决于他背后应援经济是否强大,而这种应援经济,本身也存在诸多问题。

同时,短期的综艺节目“养成”,也让养成类偶像成色不高。海外成熟的养成类艺人,需要三至五年的培养,公司对练习生的表演、舞蹈、歌唱各个方面进行全方位的培养,而在此期间,会因为能力不够、身材长相走样等原因进行淘汰。而我国的“养成类偶像”靠三四个月的综艺节目“养成”,不系统的培训,不成熟的表演,让这样的“养成类偶像”只是速成品,而缺乏真正的艺术素养。

众多的疑点,让“养成类偶像”值得警惕,所以,粉丝们面对“养成类偶像”以及被炒得火热的应援行为,也要明辨是非,综艺偶像应该是才艺的比拼,而不能为背后的应援经济所左右。

新闻推荐

全国巡演已达四百余场

新华社北京7月10日电记者从北京天桥艺术中心获悉,音乐剧《妈妈咪呀!》中文版将于11月起在广州大剧院和北京天桥艺术中...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