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人对“娱乐至死”的警示
■王兆贵
喜好音乐也算过失吗?回答是肯定的。在我国古代,“好音”的确被列为一大过失。不过,这里说的“好音”是特指,既不同于时下流行的选秀节目“好声音”,也不同于普罗大众的音乐爱好。从字面上说,这里的“好”,不是一般的爱好,而是沉迷其中;这里的“音”,不是一般的乐音,而是靡靡之音、亡国之音;这里的“过”,也不是一般的“过”,而是韩非子批判的“十过”之一“误国之过”。综合起来看,古人所说的“好音之过”,是上升到理性高度的政治概念。
在我国古代,乐与礼同等重要,居于非常神圣的地位,故《春秋》《左传》中有“乐舞”、《礼记》中有“乐记”、《史记》中有“乐书”,在孔子的教学大纲“六艺”中,乐排在礼之后居于第二位。礼乐治国的思想也影响了中国几千年。先秦音乐理论专著《乐记》认为,音乐与政治是相通的。治世产生的音乐安乐,是因为政治和谐;乱世产生的音乐怨怒,是因为政治乖戾;国家濒亡产生的音乐忧伤,是因为百姓艰难。
那么“好音之过”又从何说起呢?从古籍记载来看,具有典型意义的案例有两件,一件发生在宫廷,称作“平公好音”,一件发生在民间,称作“桑间濮上”。
晋平公酷好饮宴声色,尤其喜欢听流行新曲。那一年,晋平公听说楚灵王盖了一座天下第一台的章华宫,颇为不忿。为显示诸侯国盟主威风,他决定建造一座更加豪华的形象工程,以便压过楚国风头。这座名叫虒祁宫的精美楼台落成之后,各国诸侯纷纷来贺。在庆典宴席上,卫灵公对晋平公说,途中得一新曲,愿让乐师演奏助兴,晋平公求之不得。于是,师涓奉召登台,将他夜宿濮水之滨听到的乐曲演奏起来。琴声婉转哀怨,如泣如诉,晋平公听得入了迷。曲未终,师旷赶忙制止说,这是亡国之音,不可再听下去了,先听到这首曲子的人,其国家之国力必定会受到削弱。德薄之人就更听不得,听过之后必伤自身。平公问,你这话从何说起啊?师旷答,当年,师延被迫为纣王写过靡靡之音,商纣王沉迷其中,不理朝政,结果为周武王所灭,师延抱琴东逃,投濮水自尽,这首曲子一定是在濮水边听来的。卫灵公和师涓对师旷的判断非常惊讶,晋平公却不以为然,说我平生所好的就是音乐,还是让师涓奏完吧。没想到,之后晋国大旱三年,颗粒无收,晋平公也因此病倒了。
“好音”之过如此严重,在今天看来,不排除附会与巧合。
所谓“桑间濮上”,是说卫国的濮水之畔,土地平阔,气候温润,桑树遍野,很适合男女幽会,相邀唱和。与之相提并论的郑国溱洧之滨,是郑声的发源地,也是古代青年男女谈情说爱的著名场所。郑国国风不正,似与“郑声淫”有关。
这两个掌故并非野史传闻,正规的典籍和志书均有记载,统称为“郑卫之音”。在正统思想文化占主导地位的社会形态中,郑声卫乐迥异于经典雅乐,被统治集团、贵族宗室视之为靡靡之音、乱世之音、亡国之音,若沉溺其中,纵情声色,于百姓而言,有伤风化,涣散民心;于君臣而言,荒废政事,误国伤身。那时虽然没有“扫黄打非”这一说,但舆论批评也很厉害。儒家、法家都不赞赏“郑卫之音”。孔子“恶郑声之乱雅乐”,竭力反对“以邪夺正”。韩非子将“好音”列为君主常犯的十种过失之一,结论是“不务听治而好五音,则穷身之事也”。意思是说,不致力于治理国家而沉溺于音乐不止,是使自己走上末路的事情。照此说来,这可能是古人对“娱乐至死”发出的最早警告了。
圣人云:“移风易俗,莫过于乐。”这一论断的要义,包含有正反两个方面的教化功能。就是说,音乐歌舞既可以激发正能量,陶冶健康情怀,也可以传递负能量,诱发低级趣味。问题的关键是,“雅乐”与“溺音”如何鉴别,“好音”与“爱乐”如何界定。尼尔·波兹曼曾撰写过一部专著《娱乐至死》,出版后被翻译成八种语言。作者以美国现实社会为例分析认为,当一切公众话语都日渐以娱乐方式出现,并成为一种文化精神,一切文化内容都心甘情愿地成为娱乐的附庸,而且毫无怨言,甚至无声无息,“其结果是我们成了一个娱乐至死的物种”。
李敖对大陆青少年哈美哈日哈韩之风以及沉迷港台音乐的现象颇有微词:唐朝在唐太宗时代,响彻天下的是雄壮的“秦王破阵乐”,此时的大唐积极进取,国威远播,万国来朝;而到唐玄宗时代后期,盛行天下的是淫靡的“霓裳羽衣曲”,此时正是“渔阳鼙鼓动地来”的衰落前夜。
由此可见,古人的警告并非危言耸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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