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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性住房准入门槛降低 户籍、收入等申请条件放宽了

枣庄晚报 2016-10-17 00:00 大字

晚报讯 (记者 张莉萍)“保障性住房准入门槛降低了,像我们这样的外来就业人员也可以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申请公共租赁住房了。”最先得到这个消息的山亭区店子镇村民陈先生甚是欣喜,“这样的好政策真是甜到我们心坎里去了。”陈先生一家三口在市中区靠打零工生活,眼看着儿子要结婚却没有足够的钱为儿子准备婚房老两口正在犯难,现在他可以申请保障性住房,这给老两口带来了在城里买房的希望。

为进一步扩大枣庄市住房保障覆盖面,枣庄市将申请人家庭须具有本地户籍放宽到须具有城镇常住户口(居住证),与此同时,结合鼓励农民进城、促进农民工市民化的有关政策精神,将符合条件的农业转移人口和外来就业人员纳入经济适用住房和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范围。

全面放开公共租赁住房申请人收入条件;因统计口径发生变化,2016年经济适用住房申请人家庭成员收入条件暂按2014年度当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7596元∕年) 100 %以下(含100%)执行。将经济适用住房申请条件,由无住房或者人均居住建筑面积低于20平方米,放宽到申请地无住房或者人均居住建筑面积低于20平方米。另外,见义勇为家属、革命烈士家属、区级以上劳动模范、低保户、孤儿、残疾人为申请保障性住房重点优抚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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