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币图样使用管理办法》施行 严禁乱用人民币图样

玉林日报 2019-12-05 07:15 大字

本报讯(记者 韦青林)人民币是我国的法定货币,也是“国家名片”,代表着国家尊严与形象。《人民币图样使用管理办法》已于2019年9月18日中国人民银行第一次行务会议审议通过,自2019年11月15日起施行。

为维护人民币形象,普及人民币相关法律法规,人民银行玉林市中心支行积极采取措施开展《人民币图样使用管理办法》宣传活动,组织银行业金融机构充分利用网点LED屏滚动播放标语,通过大堂经理向前来办理业务客户分发宣传资料,引导公众正确使用人民币图样宣传。

《办法》第四条规定:禁止在祭祀用品、生活用品、票券上使用人民币图样。《办法》第九条规定:使用人民币图样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一)单面使用。(二)不损害人民币形象、不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三)不使公众误认为是人民币。(四)保证人民币图样中人物头像、国徽的原有比例,不变形、失真、破坏或者被替换。(五)使用人民币图样,须在图样中部明显位置标注清晰可辨的“图样”字样。“图样”字样的长度、宽度分别不低于图样长度、宽度的三分之一。以下情形除外:1. 使用人民币硬币图样;2. 使用人民币纸币图样单面面积小于原大小的50%;3. 在有形载体上使用各边长放大和缩小比例超过原边长50%的人民币纸币图样;4. 在数字载体上使用分辨率小于28像素/厘米(72dpi)的人民币纸币图样。(六)使用人民币图样制作商品时,不得使用“中国人民银行”行名和货币单位。

人民银行玉林市中心支行负责人提醒市民,如发现有违规制作、仿制、买卖人民币图样,违规在宣传品、出版物或者其他商品中使用人民币图样等行为的,可向人民银行投诉、举报。人民银行玉林市中心支行投诉电话:0775-2822994。

新闻推荐

小垌村:村民积极入股合作社

本报玉林讯“小垌村乡村振兴理事会为了振兴产业,鼓励贫困户、村民入股小垌投资公司及其旗下3个合作社,截至目前,入股资金已...

玉林新闻,新鲜有料。可以走尽是天涯,难以品尽是故乡。距离玉林再远也不是问题。世界很大,期待在此相遇。

 
相关推荐

新闻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