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家庭暴力说不
□新时报记者 江丹
前不久,歌手郝云的妻子在社交网络上控诉遭到家暴。之后,郝云一方发长文辩称,郝云没有家暴,反而被家暴。这对夫妇的家暴控诉迅速引发网友关注,成为热门话题。
这个话题之所以发酵,不仅是因为郝云公众人物的身份,还由于它的内容是“家暴”。近几年来,“家暴”成为社交网络上的敏感词,它不再是藏在家庭内部的秘密丑闻,而是被公开谴责的夫妻间的暴力伤害行为。“疯狂英语”李阳、艺人蒋劲夫,以及博主宇芽、歌手郝云,无论这些公众人物是施暴方,还是受害方,当他们出现在跟家暴有关的话题里,那些话题便不再只是简单的娱乐八卦,而是需要所有人都警惕和反思的社会问题,拒绝家庭暴力,不管因为什么原因而生发的家庭暴力。
文明的一大功用便是去暴力化,取而代之的是对话和沟通。如今回头看,暴力的方式简单得有些原始,在那个生产力低下而且语言匮乏的历史年代,它的确为人类的生存提供了强力保障,可遗憾的是,它依然延续到了今天。
芬兰学者E.A.韦斯特马克在其著作《人类婚姻史》中认为,人类家庭婚姻的历史植根于本能,这种本能驱使男性与女性同居并保护她们。这种“保护”则源于一种天然的力量不平等,男性相对高大、强壮,相较于女性,在那个需要与自然对抗的年代,具有生存优势。这种生理上的力量差别,也造就了男女社会性别的角色化,比如典型的“男主外,女主内”。
工业革命带来了机器大生产,劳动力的短缺和生产工具的丰富将女性从家庭厨房拉进了工厂车间,前者需要她们出现,后者方便她们出现。与之同时,路灯等工业时代的基础设施则让女性出现在夜间的公共场所成为可能,扩展了她们的时间长度,她们不必再遵循自然的日出和日落时间,自我限制出门、回家的时间。“路灯让女性可以从事更多职业,也改变了女性的消费习惯和娱乐方式。”美国新闻记者丽贝卡·特雷斯特在《我的孤单,我的自我:单身女性的时代》中写道。成为工人的女性不仅获得了经济上的收益,还可以在夜间参与到城市里的社交、娱乐生活。洗衣机、吸尘器等家用电器的出现则帮助女性从繁琐的家务劳动中得到解放,获得更多关注自我的时间。
在漫长而剧烈的社会变革中,女性终于有机会接受教育,在智识上与男性比肩,她们的社会期待终于不再只有婚姻,也有自我和事业。尤其是在今天一些体力弱化、智识彰显的行业,女性的表现并不逊色于男性。
可这些并没有完全消除家暴。“暴力的现实使用不会体现在每个人身上,然而,潜在的受害者在社会性别角色化的过程中却一直存在,尤其是男性施暴者对女性受害者抱有支配欲和控制欲时尤甚。虽然‘男女平等’的意识似乎早已泛化,性别歧视深受厌恶,但在人的心理底处,仍然难以摆脱性别差异带来的性别相互间的支配与控制。”西南政法大学罗杰的博士论文《家庭暴力立法与实践研究——以民事法律规制为中心》中写道。论文认为,对男性而言,“暴力”是一种社会习得,是他们的一种共同的“生活经验”。
也就是说,即使文明已经发展到今天,男性并没有放弃用身体力量去解决冲突的本能,更有甚者,他们会用这种本能去解决夫妻之间的冲突。其实,女性也没有放弃这种本能。虽然我们常见的家暴新闻事件中,女性通常是受害一方,其中一个重要原因是这样的新闻从传播的角度而言符合我们的社会刻板印象,迎合了我们对社会角色身份的想象。实际上,还有一些家暴事件里,女性才是施暴者,她们的动手冲动并不亚于男性,因为她们的情绪里感性因子更强,更容易失控。
无论是男性还是女性,都不应该成为家庭暴力的施暴者,更没有理由成为受害者。他们组成了家庭这样一个小团队,理应精诚合作,在激烈的社会竞争中披荆斩棘,完成家庭梦想,也实现自我价值,在宏大的社会进步中做出微不足道却不可或缺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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