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红主播巨额补税背后,释放怎样的监管信号
蔡昌
中央财经大学教授 税收筹划与法律研究中心主任施正文
中国政法大学财税法研究中心主任 国家税务总局税收征管法修订工作小组专家成员王然
北京京师(海口)律师事务所 财税法律事务部主任
13.41亿,继雪梨偷逃税被罚一个月后,头部主播薇娅也因偷逃税被罚。
12月20日,杭州税务局发布消息,黄薇(薇娅)在2019年至2020年期间,通过隐匿个人收入、虚构业务转换收入性质虚假申报等方式偷逃税款6.43亿元,其他少缴税款0.6亿元,总共罚款13.41亿元。
巨额的罚款掀开了主播高收入的面纱。主播“补税潮”已经到来,对头部主播的追缴释放了哪些信号?不同的罚款倍额意味着什么?常见的主播偷逃税方式有哪些?未来如何将直播带货纳入税务体系?
带着这些问题,新京报贝壳财经邀请中央财经大学教授、税收筹划与法律研究中心主任蔡昌,中国政法大学财税法研究中心主任施正文,北京京师(海口)律师事务所财税法律事务部主任王然进行了解读。
头部惩罚释放严查、公平税负信号主动补缴从轻处理
1、继雪梨之后再次针对头部主播薇娅的偷逃税处罚,针对带货主播的补税潮释放了怎样的信号?
施正文表示,不管薇娅还是雪梨都算比较大的头部主播,接连爆出这样的问题,说明整个直播行业存在较为严重的偷逃税问题。这主要是因为直播行业这两年迅猛发展,面对新业态的出现,无论是主播自身的纳税意识,还是税务征管都存在一定的滞后性,各方面准备不足,因此出现了一些漏洞。
而薇娅作为数一数二的主播被罚,彰显了税务机关严格执法,公平税负的决心,“法律不会因为你是头部,就享受特权。头部的偷逃税款对社会造成的负面影响,对分配公平的破坏和危害也更大,而对头部的曝光,会起到更好的警示震慑作用。”施正文说。
在蔡昌看来,税务系统之所以有这次针对直播行业的查税行动,主要是因为直播已经成为一种常态,不少主播在社会上形成了比较大的影响力,与此同时,这个领域的不诚信情况却也日益严重,这就很容易在社会上产生不良导向。“我们国家的税收管理也处在一个数字化转型和更替阶段,如果不根据实际需要加强税收监管,就会影响整个平台经济的规范健康发展,因此也需要抓典型,并曝光目前该行业存在的涉税问题。”
王然称,查税是国家税务工作的惯例,之前范冰冰被查后,紧接着是行业自查。每个新兴行业发展初期肯定存在野蛮、无序的情况,与此同时税务系统和法律一样有滞后性,让新兴行业有宽松的发展空间,当行业发展到一定程度,需要相关部门规范发展。
“直播带货行业现在发展到一定阶段了,存在的问题突出了,需要国家相关部门进行整治规范。通常是树立典型、对行业起到警示作用。目前,全国主播比较多,而国家资源有限,下一步需要行业自查自纠,补缴税款。”
2、从罚款总额上看,薇娅总共被罚13.41亿元,在个人偷逃税罚款史上属于什么水平?
施正文表示,13亿元补税罚款已经是个人偷逃税有史以来数额最高的一例。这表明少数高净值人士偷逃税款的数额可能超出了一般人的想象,从7亿元的逃税数额反推,薇娅两年的收入可能在20亿-30亿元之间。
由此可见,随着直播经济体量的增大,如果监管不跟上,国家的税收流失将会非常严重,同时还会给社会公平带来非常大的伤害,也会对培育正确的社会价值观产生不良影响,因此税务部门应当根据经济业态的变化,实时调整税务监管的方向和重点。
施正文认为,保证税收分配公平,整顿市场秩序,营造一个法治化、市场化的营商环境,实行共同富裕,都需要加大对高收入阶层的调节力度,这也是税务机关要完成的使命。
3、为何对薇娅的罚款会有0.6倍、1倍、4倍三种不同倍额?
根据杭州税务局的公开数据显示,黄薇7.03亿元偷逃税款中,其中主动补缴的为5亿、主动报告的0.31亿,对此部分罚款0.6倍计3.19亿元。而隐匿收入偷税但未主动补缴的0.27亿元,处4倍罚款计1.09亿元;对虚构业务转换收入性质偷税少缴的1.16亿元,处1倍罚款计1.16亿元。
对此,施正文解释,按照法律规定,偷逃税行为罚款倍数为0.5倍-5倍。对于主动补缴的,会从轻处理,比如对薇娅按接近处罚下限惩罚,也就是0.6倍。但如果隐匿收入且未主动补缴,欺骗性很强,属于情形恶劣,就要从重处罚,所以给了4倍的处罚。而对虚构业务转换收入性质逃税,由于税务机关容易找到线索开展稽查,给予相对较轻的1倍罚款。
施正文表示,不同倍额的罚款表明税务机关在执法过程中,既要严厉查处,又要依法查处,保护纳税人的权利。查处的目的不是为了制裁而制裁,目的是督促依法纳税,规范税收秩序,也是给予对其他主播人的警示作用,督促整个直播行业主播自查自纠,主动补税整改。
直播带货偷漏税花样多税收大数据分析纠查偷漏税
1、在两个主播罚款中均提到税收大数据分析,这里的大数据具体指什么?
王然解释,现在税务已经启动金四系统,未来还会有金五、金六系统,这些系统功能比较强大。所谓“大数据”就是税务和工商、银行、证券、不动产等系统联网。以海南为例,成立大数据局打通各个部门与系统。
王然也指出,发现偷逃税问题并不完全依靠大数据,大数据是基础,但不是每一个数据都精准。金税四期可以实现与各部委、人民银行以及银行等相关机构之间的信息共享和核查,可以很容易核查企业登记信息、企业纳税状态等情况,再结合这些直播带货的网红热度排名及其他相关信息,就比较容易评估其纳税风险。比如薇娅等头部主播带货量很大,税务部门可以根据他们注册的公司及个人纳税情况,评估其是否可能存在少缴税情况。比如每年有100亿元的带货流量,但纳税才50万元,这就明显不匹配,那就有可能被税务机关列入潜在高风险纳税人名单。
蔡昌称,目前的纠查方式主要是通过大数据发现问题,通过各种线索发现涉税问题,然后有针对性地处理。之前影视行业发现问题后,行业内自查补税,这次直播带货行业可能也是税收监管重点,也会仿效那次查补税款。
2、目前,带货主播通常的偷漏税方式主要有哪些?
施正文称,目前带货主播的偷逃税方式基本一样。一种是隐匿个人收入,通过隐瞒个人实际收入或者少申报的方式少交税款。还有一种常见的就是,通过设立工作室将劳务报酬转化为经营所得,并且在一些税收洼地享受地方财税优惠政策,再通过核定征收的方式降低税率。
施正文介绍,如果按照劳务报酬税率最高可达45%,但是转化为经营所得最高税率为35%。同时,企业经营所得可以采用核定征收的方式,核定征收就是按照规定的应税所得率征收税款,通常可以把实际税负降低到10%以下。
但施正文同时表示,核定征收应当是在没有账或者是在假账的情况下才能适用,应当建账而不建账或者已经建账而采用核定征收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由于目前国家对核定征收还没有统一标准,只是各地方出台了相关征收办法,且标准不统一,主播们正是利用了这个漏洞,所以对于税收洼地和核定征收,也应当予以治理。
在个人独资企业的经营和劳动报酬区分方面,蔡昌告诉新京报贝壳财经记者,并不是说主播完全不能注册个人独资企业,而是说如果想要以这种模式运营,就需要前期做好所有基础工作,包括内容规则、协议的签订以及整个的业务流程等,需要按照个人独资企业的模式来运营。他推测称,雪梨、薇娅的情况,极有可能是她们原先签约的就是个人工资薪金和劳务报酬合同,后来又改成了个人独资企业,按照经营所得纳税。
“在法律执行过程中,它不是看怎么签的协议,而是要看它业务的实质,以及法律是怎么规定的。本来是正常的工资薪金和劳务报酬,但是改成了个人独资企业的经营所得,就是不合规的。”蔡昌告诉新京报贝壳财经记者。
王然称,个人工资薪金和劳务报酬也不一样。劳务报酬是公司聘请个人单独做一项工作,做完就可以离开,公司不需要为其交五险一金等;正式员工要签劳务合同,需要交五险一金。劳务报酬需要直接交20%,个人工资薪金是所得税递增,最高可以达45%。直播行业缴税要看主播收入获得方式,以及与平台之间的合同关系,如果与平台签协议成为员工,缴纳个人所得税,比如所得收入是分成形式,也按照个人收入交个人所得税。如果合作或以名下公司名义对外签订业务,收入都属公司,需要交企业所得税。主播和公会(经纪公司)、平台之间纳税也取决于合作模式。
王然还指出,直播园区的劳务代打,不叫避税,只能说最大减轻对主播的影响,这是从税收法律风险减轻对主播负面影响角度来考虑问题的。目前,直播行业税收难点在于取证困难,一位主播可能会在杭州、海南多地直播带货,流动性大,税务监控难度大,所以谁管辖也有问题。
在税收洼地设立空壳公司将成未来重点监管方向
1、此次对主播的追缴,会给行业带来哪些影响?
施正文认为,不会导致行业崩盘,“对于网红主播来说,扣掉税收之后还是有很多收入,主播行业监管部门在执法时会严格按照实际盈利去扣税,刷单等情况会被扣除。”
相反,对主播行业的征税有利于行业规范和长远发展。“对大头部的追缴肯定比中小主播的影响大,我们敢于碰硬的目的就是促进全行业的整顿,而不是说查两小萝卜头蜻蜓点水。头部主播的查处会有很大的警示作用,未来这个行业会迎来一个补税潮,其他人会自查自纠。”
蔡昌也表示,此次主播行业的偷漏税处罚,无论头部主播,还是中小主播性质都一样,都需要规范。这次查税主要是规范作用,还有震慑作用,也检查出一些重要的涉税问题。各行各业要依法经营,依法纳税。
王然称,直播带货具有头部集聚效应,可能中小主播盈利能力有限,但交税的本质就是因为有收入才有交税,没有收入就不交税或交得少。主播交税后仍然有利润,只有健康发展了,才能享有可持续的利润,这样一来,行业不是被毁掉,而是会发展得更好。
此次查税对头部主播警示效果比较明显,对在杭州的主播冲击力比较大,对其他省份的不知名的小主播,影响有限;但严查之下,各大平台都会加强自身的管理。
谈及查税后,主播与公会(经纪公司)、平台的关系是否会受到影响,王然告诉新京报贝壳财经记者,行业查税对产业链影响挺大,会引起行业产业链内部调整,规范行业发展。直播行业只要有市场,就会一如既往发展。查税不会导致主播和公会、平台之间的关系恶化,只不过由于外部税收的压力,大家之间的关系可能需要进行调整。
2、面对直播带货等新兴业态,未来监管层面应当如何跟上步伐?
施正文从多个方面分析了未来直播带货新业态的税收管理,他表示,“税务机关未来应当把集中查处和基础管理建设结合起来,既要依法加强税务检查,也要加强税法宣传教育和纳税辅导,为全行业主播纳税做好基础性管理和服务工作,提高税法遵从意识和能力。”行业方面,主播应增强纳税意识,不能再有侥幸心理,要主动学习税法,增强纳税意识。随着收入和知名度的增加,主播要承担的社会义务也更大,更应该依法规范经营。同时,整个行业也应该开展自律管理,对偷逃税的行为零容忍。
除此之外,施正文还建议,应当加强对提供税收筹划咨询服务的涉税中介机构的管理,税收筹划行为应该在法律的范围内,主要是利用合法的税收优惠进行节税。目前很多税收筹划已经超出了法律的红线。比如对于丝毫没有经济实质,纯粹是为了逃避税,而到税收洼地设立空壳公司等,实质上是偷逃税行为,这将成为未来重点监管的方向。最后,经纪公司、网络平台、支付平台等涉税第三方也非常重要,这些第三方应当履行税收协助义务,一方面,要及时向税务机关提供主播的主体身份、经营活动、收入所得等涉税信息,另一方面,也应当及时履行税收代扣缴义务。
蔡昌建议,主播找经纪公司时一定要找规范的大机构,小机构容易“跑路”,一定要依法纳税。产业链上如果有机构出现问题,也可能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另外,最好找第三方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税务师事务所等把脉,提供第三方专业咨询意见。
国家要净化直播带货行业,到底如何对其科学征税?蔡昌表示,国家也在不断探索和调整税收政策与征管模式。直播带货行业是新兴行业,新生事物需要在规范中发展,发展中规范,发现问题要及时处理。国家还是鼓励直播带货行业发展,同时还要加强税收治理、加强全方位监管。
新京报贝壳财经记者宋美璐陈维城孙文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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