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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止“外放”应推广到更多公共交通工具

济南日报 2019-10-29 11:19 大字

黎青 作

□朱忠保

据10月28日央视新闻报道,交通运输部近日发布了《城市轨道交通客运组织与服务管理办法》,在乘客行为规范方面,明确了影响运营安全的10类禁止性行为,以及影响秩序的7类约束性行为。其中,禁止性行为包括:提示警铃鸣响时强行上下列车,明确禁止在城铁内大声外放音乐。

对此,笔者以为,禁止“外放”,应在更多公共交通工具上推广。

前不久,影视演员叶璇通过个人微博披露,自己在高铁上劝阻乘客外放视频却遭到了辱骂,引起广大网友热议。其实,在公共交通工具上大声放音乐或大声看视频、打扰他人的现象,何止是地铁和高铁,在公交车上也经常发生。虽说地铁与高铁处于比较密闭的状态,稍微有点声音,就会让人很不舒服,需要坚决禁止外放,那么公交车上同样也需要禁止。原因很简单,现在的公交车一般都是空调车,也是处于密闭状态,大声外放肯定会打扰他人休息。如果“外放”行为得不到有效制止,那么其他乘客只能条件反射地各自提高嗓门。如此,车厢的噪音便会呈几何式地放大,最终导致车厢闹哄哄的,乘客还有可能因此错过站点。因此,对“外放”行为给予一定的限制,是保障绝大多数乘客合法权益的必要之举。在制度上将公共交通工具内部空间定义为“安静公共场所”,让我们的生活归于安静与和谐。

另外,明确禁止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不得外放声音,有利于避免因劝阻、制止外放声音听音乐而发生矛盾冲突,维护地铁秩序。因为明确禁止外放,一方面可以使得外放行为有所收敛,另一方面也使得劝阻行为更加理直气壮。文明是一种自觉的表现,但文明的养成有时候却需要制度的硬性规范,当一个人不文明时,就需要制度强制他文明。

现在,《城市轨道交通客运组织与服务管理办法》明确在城市地铁内禁止外放,维护公共交通秩序,可谓人心所向。也希望交通运输部能颁发类似的禁令,在包括地铁高铁和公交车在内的所有公共交通工具内禁止外放。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行,多一些自觉自律,少一些打扰他人,这点应该成为全社会的共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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