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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拒绝梅艳芳母亲要20万当红包,她回应:儿媳妇来过年要花钱

2019-02-05 01:01 大字

2月4日,香港媒体报道,已故的百变天后梅艳芳的母亲,要求法院增加其红包费用并给予相应的贺寿费用。

今年已经95岁高龄的梅艳芳母亲覃美金,向法庭申请要求红包钱加码,由11.5万增至20万元,及要求从梅艳芳遗产信托中,拨款20多万元作今年3月摆寿酒之用;今天法官同意批出25万元让梅妈摆寿宴,但拒绝了加码红包的申请。

其实过年11.5万元发红包来讲很足够,但是增加至20万元,难免有乱花钱的嫌疑,毕竟梅妈以前花钱大手大脚,法院如此判决想必也有自己的道理。

据报道梅妈今天早上没有出庭,由律师代表提出寿宴费用与红包钱的申请,对于法院批准了梅妈的寿宴费用而不增加自己的红包钱,梅妈还颇有怨言,认为自己的儿媳妇到时候回来了又吃又住都需要花钱。

当法院问到要问到要多少钱包一份红包,需要20多万?梅妈则回应:“除了发红包自己还要置办年货。”被问到是否办年货?买了什么年货?梅妈则回答说:“什么东西都有。”

而当问到花费25万摆寿宴的地点,梅妈则回应说:“改天摆的时候就知道了,现在还不清楚。”梅妈还没有订到酒席,也不知道要摆几桌。

另外,港媒还报道,今天在法庭上,律师表示梅妈年事已高,今年很多海外好友都会返港为她贺寿,订酒席花费要超过24.8万元。

在梅艳芳生前,梅妈和儿子梅启明就曾多次以各种理由向梅艳芳索取金钱。梅艳芳曾捐献给梅妈创办的协会1000万港元,但梅妈却指女儿只捐了100万而非1000万港元。

其实关于梅艳芳的遗产问题,法院早有判决,梅艳芳临终也指明梅母每月只可领取7万港元生活费至百年归老。但是梅妈和其儿子梅启明一直试图向法院 申请要求一次性提取余下遗产,遭到法院拒绝。

如今梅妈年事已高,也希望老人家可以健康平安的度过晚年,别再多生是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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