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活闲置住宅 助力乡村振兴 翠屏区在全省率先颁发《农村宅基地和住宅经营权》证书
本报讯(记者 王宇 陈玉霞)“有了经营权证书,租赁者得到了法律保护,农户也得到了真正的实惠,我们在村里搞开发更有底气了!”昨(7)日,宜宾市三鼎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高桥竹村项目负责人陈兴伟高兴地说。5月中旬,该公司拿到了翠屏区农业农村局颁发的《农村宅基地和住宅经营权》证书,这是翠屏区在全省率先颁发的首批《农村宅基地和住宅经营权》证书,标志着该区初步探索出一条农村土地改革的新路径。
“此前,由于‘三权分置’机制不够完善,规划不够明确,为盘活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同时更好保护和规范农村宅基地和住宅流入方进行合法合规经营,最大限度吸引社会资本进入助力乡村振兴,我们对使用权进一步创新,分化出经营权。” 翠屏区农业农村局改革和宅基地股股长赵彬说。
翠屏区试点的农村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流转经营权是指农户将其合法合规取得的全部或部分宅基地使用权,在不改变宅基地集体所有权、保留农户宅基地资格权的基础上,按照自愿、有偿原则,通过出租、入股、合作等多种方式在流转期限不超过20年的前提下,将农村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流转予经营业主方进行符合乡村特点的休闲农业、乡村旅游、餐饮民宿、文化体验、创意办公、电子商务等新产业新业态,以及农产品冷链、初加工、仓储等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项目等合法合规的经营。
“目前我们以发展竹子、柑橘为主要产业,打造竹编、竹工艺品、橘红等拳头产品,并带动以竹特色田园餐饮、民宿、亲子教育、青少年儿童户外研学为主的一二三产业齐头发展。”翠屏区李庄镇高桥村村支部书记胡杨说,村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统一按照6-8元/月·平方米的价格,收集农户闲置的宅基地资源后,流转到村集体公司,采取出租、入股、分红等方式与业主(企业)共同发展,从而实现经济收益。
翠屏区作为省级农村综合改革试验区、城乡融合发展改革试点区,也是全国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第四批试点区,目前在李庄镇高桥村、安石村试点开展农村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盘活利用工作,已颁发《农村宅基地和住宅经营权》证书22张。下一步,翠屏区将认真总结相关经验,在全区范围进一步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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