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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市8个产品获地理标志保护, 莱州月季、烟台绿茶列入申报计划

今晨6点 2016-10-01 22:37 大字

YMG记者陆启飞通讯员莫言

为打击市场上的“李鬼”,保护烟台特有的地理标志品牌产品,烟台市不断加强地理标志保护产品申请、监管、推广力度。截止到去年12月,烟台市共有烟台苹果、龙口粉丝、烟台葡萄酒、烟台大樱桃、烟台海参、烟台鲍鱼、莱阳梨、莱州梭子蟹8个产品被纳入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有148家企业获准使用地理标志保护产品专用标志,获得保护的产品数量和使用专用标志企业数量位居全省首位。

“李鬼”让地理标志产品很受伤

产品一旦出名,市场中的“李鬼”就跟随而至,这让企业很苦恼。据了解,前些年由于没有实施地理标志保护,烟台苹果和龙口粉丝在市场上频遭“李鬼”,包装箱上标注的是烟台苹果,而里面装的是外地苹果,河北、天津、福建等地生产的粉丝也叫做“龙口粉丝”,这些给烟台地理标志保护产品造成了很大损害。而且,随着国内大樱桃种植地域的进一步扩大,烟台大樱桃也开始面临同样的困境。

市质监局质量科科长李福玉告诉记者,面对市场上频频出现的“李鬼”,必须不断加强地理标志保护产品申请。获得地理标志保护后,他们加强了对外地企业使用龙口粉丝、烟台苹果等地理标志产品名称的打假工作,先后借助北京、天津、河北、福建等地质监、工商部门对当地使用龙口粉丝名称的违法行为进行了纠正。通过不断的打假,本地产品被假冒的现象得到有效遏制,市场占有率不断提高。

8个产品纳入地理标志保护

其实,烟台对于地理标志产品的保护由来已久,最早的申请保护工作从2001年就开始了。

烟台市自2001年就将地理标志保护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并制订了《烟台市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工作方案》。根据规划,烟台市在2002年推出了烟台葡萄酒、烟台苹果、龙口粉丝3种产品,2007年烟台大樱桃获得地理标志产品保护,2009年烟台海参、烟台鲍鱼、莱阳梨、莱州梭子蟹4种产品也如期完成申报任务。截止到去年12月,烟台市共有烟台苹果等8个产品被纳入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莱州月季、烟台绿茶也计划列入申报,开始申报程序。”李福玉说道。

企业应用好地理标志

除了不断申请保护、打击“李鬼”之外,企业用好地理标志,自觉维护地理标志也很必要。目前,全市有12家葡萄酒企业、99家龙口粉丝企业和25家苹果企业、9家烟台海参、1家烟台鲍鱼、2家大樱桃共148家生产企业获得了使用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资格,每年使用专用标志300余万个。“企业能否用好地理标志,最终影响的是地理标志产品的品质和声誉。”李福玉说道。为了保证地理标志保护产品的独特品质,市质监部门对申请使用标志的企业做到严格把关,对获准使用标志企业做到严格控制使用数量,使地理标志产品的原料来源的数量、成品的数量与专用标志的数量一一对应。另外,企业需要不断提升技术创新能力和管理水平,用质量过硬的产品来增加地理标志产品的影响力。例如,招远市在粉丝行业中试运行的新技术,每生产1吨淀粉耗水量由18吨锐减到4吨,推广应用后,每年可为招远市粉丝生产节水350万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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