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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车相遇互不相让 一个翻车一个撞瘪

今晨6点 2016-10-01 22:32 大字

本报讯4月10日11时,招远市文三线唐岭路口,一辆面包车与一辆皮卡车撞到一起。

接到报警后,招远交警大队肇事处理中队民警赶到现场。现场面包车侧翻在路南侧,而皮卡车在面包车对面。只见面包车的前窗玻璃已经破碎,右侧车门因为撞击已经向内凹陷,而皮卡车的前机盖已经明显撞瘪。

据目击群众说,当时两车速度都不慢,面包车从东行驶过来,要往南左转,而皮卡车是由西向东直行,俩车谁也不让谁,这就撞到了一起。

民警介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二条中规定,机动车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也没有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转弯的机动车让直行的车辆先行;而事发路口南北方向施划有人行横道线,《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七条第一款规定,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因此直行车辆也应该提前减速。就是因为两车谁也不让,才酿成了事故。如果两车都能提前减速采取相应措施,这起事故完全可以避免。

YMG记者安益通讯员孙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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