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职工大病最高补偿60万,降低123类药品个人首先自付比例…… 医保惠民,让百姓更有“医靠”
昨日,记者从烟台市医疗保障局获悉,“2021年烟台医保十大惠民实事”正式出炉。提高职工居民住院报销比例、提高大病保险待遇、提高居民“两病”待遇……“五提高、三降低、一扩大、一机制”十大惠民举措,切实回应了人民群众看病就医所需所盼,是烟台市医疗保障局深入推进“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的生动成果。
民之所忧,我必念之;民之所盼,我必行之。2021年“医保大礼包”减轻百姓医疗负担,强化兜底保障,人民群众的医疗保障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持续增强。
住院报销比例提高——
职工、居民住院报销最高达90%
调高医疗保障待遇水平是保基本、惠民生的大事。2021年,烟台职工医保和居民医保的住院报销比例都有所提高。
职工医保二、三级医院住院报销比例提高为:二级医院,起付标准以上至最高支付限额的部分按90%报销;三级医院,起付标准以上至1万元(含)的部分按85%报销、1万元以上至最高支付限额的部分按90%报销。
居民医保一、二级医院报销比例提高为:实行基本药物制度的一级医院报销比例由83%、88%提高到90%,未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一级医院报销比例由60%提高到70%。二档缴费的参保居民在二级医院住院报销比例由70%提高到72%。
大病保险待遇提高——
职工大病补偿年限额达60万元
为减轻重大病患者医疗费用负担,提高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安全感,烟台市提高了原有大病保险特殊药品的保障水平,补偿比例由60%提高至80%,最高补偿额也由20万元提高至40万元,给大病病人及其家庭带来了希望和温暖。
此外,市医保局创新建立职工大病保险按额度补偿机制,将参保职工经基本医疗保险、职工大额救助金报销后符合政策范围的住院个人负担费用,纳入职工大病保险补偿范围,起付线标准为1.6万元,1.6万元(含)以上、5万元以下的给予70%的补偿,5万元(含)以上的给予80%的补偿。职工大病保险补偿年最高支付限额高达60万元,从制度上筑牢、织密社会安全网,切实解决大病患者的特殊困难。
居民“两病”待遇提高——
门诊用药报销比例提高到60%
居民医保参保人孙先生患有糖尿病,一年内在门诊配的降糖药有900多元,按照以往的“两病”保障政策,他最多可以通过医保报销400元。2021年7月1日起,烟台市医保局提高了“两病”的待遇水平,一个年度内最多可报销的额度提高到了600元,这样孙先生又省下了200元。
2021年,烟台市“两病”门诊报销比例、最高限额双提高。居民“两病”门诊用药报销比例由50%提高到60%。同时,提高报销“封顶线”,高血压患者年最高报销限额由200、300元统一提高至400元,糖尿病患者(含使用胰岛素治疗)年最高报销限额由300、400元统一提高至600元,合并高血压糖尿病患者年最高报销限额由400、500元统一提高至800元,患者就医负担越来越轻。烟台市也被确定为全国居民高血压糖尿病“两病”门诊用药保障专项行动示范城市。
居民普通门诊待遇提高——
年最高支付限额最高至350元
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是重要民生保障制度,公平适度的待遇保障是增进人民健康福祉的内在要求。市医保局聚焦参保居民所需所盼,稳步提高了居民医保待遇保障水平,增强门诊保障能力,惠及更多普通患者。
普通门诊主要保障参保居民在定点基层医疗机构就医发生的基本药物、一般诊疗费等费用。2021年起,烟台市全面提高居民医保普通门诊支付标准。其中,一档缴费的普通门诊,年最高支付限额由100元提高至200元。二档缴费的普通门诊,年最高支付限额由200元提高至350元。
用药和支付待遇提高——
123类药品个人首先自付比例降低
为进一步减轻参保人员用药负担,2021年,烟台市医保局降低123类五千多种药品个人首先自付比例,职工降低5个百分点,居民降低10个百分点。123种药品中,涵盖治疗糖尿病的恩格列净、治疗乙型肝炎的阿德福韦酯、治疗白血病的伊马替尼等常用药品及特殊疗效药品。如职工医保甲类门诊慢性病患者,使用伊马替尼胶囊(586.39元/盒)时,未降低自付比例前,按烟台市门诊慢性病政策可以报销448.59元,降低首先自付比例后可以报销473.51元,一盒多报销24.92元。
除此之外,烟台市今年提高了多项市民用药和支付待遇水平。将中药颗粒纳入医保,将治疗性推拿等中医适宜技术纳入医保支付范围。168种国家谈判药品实现医院和药店“双通道”保障。烟台市新冠疫苗接种费用全免费,由医保和财政支付。这些举措切实减轻了烟台市民用药医疗负担。
基本医保起付线标准降低——
门诊慢病只有一个起付线
为了更好保障人民群众看病就医,减轻参保患者医疗费用负担,2021年,烟台市对三条医保起付线进行了调整。
针对多次住院患者,第二次住院治疗的,起付线标准降低50%,第三次及以上住院治疗的,起付线标准每次均按100元执行。
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病起付线政策中,如职工同时患两种乙类门诊慢病、参保居民同时患甲、乙类门诊慢病,在一个医疗年度内发生的门诊医疗费用每人只支付一个起付线标准300元,也就是说原来由2个起付线改为只有一个起付线,减轻了慢性病患者负担。
此外,烟台市还全面取消居民普通门诊起付线。
核酸检测价格降低——
检测费由60元下调至30元
为更加有效应对疫情形势变化,配合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核酸检测工作,减轻群众负担,自2021年12月1日起,烟台市进一步降低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价格。检测费由60元下调至30元,加试剂费不超过40元。
按照卫生健康部门技术要求和标准进行混合核酸检测的,混检价格由5人混检30元/人次、10人混检23元/人次下调至10元/人次。检测试剂等其他费用不另外收取。
药品耗材价格降低——
6批次集采药品平均降幅56.72%
为保障参保患者持续享受到低价药品,2021年,烟台市积极落地实施国家和省集采政策红利,有效减轻患者用药负担,不断增强群众的获得感。其中,国家和省集6批次共计257种集中带量采购药品,平均降幅56.72%。国家和省6类集中带量采购高值医用耗材,平均降幅分别为93%和66%。
门诊慢性病保障范围扩大——
新纳入6种疾病,总数达77种
2021年7月31日起,烟台市将肺结核、肺外其他部位结核、耐多药结核和广泛耐药结核、慢性乙型病毒性肝炎、慢性丙型病毒性肝炎、肝硬化代偿期6种疾病纳入烟台市基本医保乙类门诊慢性病疾病范围。执行全省统一的认定标准,至此,烟台市职工和居民医保门诊慢性病数量分别达77种和67种,位居全省前列。
建立国家谈判药品门诊用药保障机制——
33种药品不设起付线
为做好国家谈判药品与门诊保障制度的衔接工作,保障参保人员的门诊用药报销待遇,2021年,烟台市实施国家医保谈判药品单独支付政策,将适宜门诊治疗、使用周期较长、疗程费用较高、适用条件明确的33种国家谈判药品纳入门诊用药保障。参保人员门诊使用国谈药品不设起付线,参保职工按80%的比例报销,参保居民一档、二档缴费的分别按40%、60%的比例报销。
YMG全媒体记者 张孙小娱
通讯员 衣宝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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