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司机“钻”进交警队

山东商报 2018-05-12 11:25 大字

商报烟台消息(通讯员王建)5月9日下午,一名中午在家喝了酒的司机张某,为了找朋友办事,竟然糊里糊涂地忘记了自己中午喝了酒,驾驶一辆二手两轮摩托车,直接开进烟台交警三大队办公大院,直接被民警查获。经交警酒精测试仪检测,张某体内酒精含量高达53.8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张某将被处以行政拘留15日以下处罚,同时还会被罚款1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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