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物价局下发通知做好五一节期间市场价格监管

西安商报 2018-04-27 01:02 大字

本报讯(记者高宇)记者昨日获悉,五一节将至,为维护正常的市场价格秩序,保持节日期间价格的基本稳定,保护广大消费者合法权益,营造良好的假日氛围,市物价局下发《市物价局关于做好五一节期间市场价格监管工作的通知》。

《通知》指出,各级物价部门加强节日市场价格巡查,密切关注市场价格动态,特别是关系群众生活密切的商品价格和服务收费,做好价格监控预警工作,及时发现和妥善处置倾向性、苗头性问题,切实维护市场价格的基本稳定;针对五一节期间居民消费特点,重点检查旅游景点价格秩序,商品零售经营者促销价格行为,宾馆、饭店的餐饮价格,机动车停车收费以及公交客运价格。重点检查商家是否做到依法明码标价,是否存在价格欺诈,有无串通涨价、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物价、以次充好的行为。

旅游行业检查重点:结合陕西省物价局关于转发《2018年陕西省旅游市场秩序综合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西安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西安市国家级旅游业改革创新先行区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和“春满中国·醉西安”2018大西安春游季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贯彻执行《“春满中国.醉西安”2018大西安春游活动方案》的通知要求,重点检查旅游区门票价格是否执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优惠、减免政策是否落实,是否存在强行销售联票、强制代收保险费以及其他乱加价、乱收费的行为;景区导游讲解、索道、游览观光车、游乐设施等是否明码标价;旅游景点停车场及景区周边停车场是否存在自定标准、超标准收费、收费不公示等价格违法行为;旅游景区内及周边经营点的商品和服务价格是否按规定进行明码标价,有无价格欺诈等不正当价格行为。

商贸行业检查重点:检查超市及综合零售商业企业、旅游纪念品等商业促销中的价格行为及明码标价执行情况,在促销中是否存在虚假标价、模糊标价、虚构原价、虚假折扣、模糊赠售、隐蔽价格附加条件、不履行价格承诺等各类扰乱节日市场价格秩序的不正当价格行为。

机动车停车收费检查重点:结合《西安市物价局关于在全市开展停车场收费检查工作的通知》(市物发〔2018〕66号)要求,重点对主干线道路停车场、经营性停车场、执法停车场、旅游景点、医院学校周边以及物业小区对社会开放的经营性停车场进行检查,重点检查有无收费公示,有无超标准收费,有无不执行15-30分钟免费政策等乱收费行为。

公路客运检查重点:公路客运票价不执行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价,违反规定乱涨价、乱收费以及不明码标价等行为。

酒店宾馆、餐饮娱乐行业检查重点:明码标价、收费公示情况以及是否虚假促销宣传等不正当价格行为。

其他与群众节日生活关系密切的收费与价格问题。

全市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要切实加强双节期间价格举报工作,认真受理群众对价格、收费问题的投诉举报,耐心解答群众咨询,积极化解价格矛盾。对群众举报的问题,案情简单、政策界限明确的,及时处理,快速办结。案情复杂、政策界限不明确或者按工作程序调查办理需要一定时间的,要加强与举报人的沟通,说明情况、解释原因、妥善回复。在节日期间加强值班工作,领导带班,专人值守,确保12358价格举报电话畅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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