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砸坏他人车 醉汉事后落法网

西安晚报 2017-02-07 00:00 大字

本报讯 (首席记者张志杰 实习生陈海燕) 1斤多白酒下肚,胡某喝得有点高了,回家后发现门口有人停车,叫人挪车不应,他便借着酒劲拿起砖头对车一番打砸。2月6日记者获悉,胡某因涉嫌故意毁坏财物罪被检察机关批准逮捕。

去年12月11日晚8时许,胡某在西安市雁塔区西八里村一家饭店吃饭,其间胡某一人喝了1斤多白酒。离开饭店后,12日凌晨3时许,胡某回到位于雁塔区青松路的家属院,在自家门口,他发现停放着一辆车(该车当时罩着车衣),便大声呼喊让车主挪车。等了几分钟后,胡某看无人理会,随即从地上捡起一块砖头对车辆进行打砸,将车前挡风玻璃、右后视镜、后背门玻璃、前风窗左右侧装饰条、发动机罩等部位砸坏,随后回到家中睡觉。

第二天早上,受害人王某取车时发现自己的越野车被人砸坏,后听有目击者说是胡某打砸的,随即报案。公安雁塔分局民警赶至现场后对群众走访,将还在睡梦中的胡某带回派出所审查,胡某如实交代了故意毁坏他人车辆的犯罪事实。

全车共计维修费用为10750元人民币。事后,胡某因涉嫌故意毁坏财物罪被公安雁塔分局刑事拘留,并提请检察机关对胡某批准逮捕。

2月6日记者获悉,雁塔区检察院认为,犯罪嫌疑人胡某故意毁坏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之规定,涉嫌故意毁坏财物罪。胡某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且其系吸毒人员,可能实施新的犯罪,采取取保候审不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险性,有逮捕必要。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批准对胡某予以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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